询价编号:CR1101-XJ-2026-097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价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公交站棚 | 长21.79米,宽1.641,高3.056米 | 设计图纸 | 套 | 6 | 详细要求见图纸 |
合计 | 6 |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5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1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安装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
2.2须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含安装、含设备。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3.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2设计图纸要求
3.3业主及监理要求
3.4公交站棚技术标准详细见设计图纸,报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无符合不要报价。
4.货物验收方式
4.1结算按已安装好的合格公交站棚工程,据实检尺点数验收。
4.2需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需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7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15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 16日至当月 15 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本合同无预付款。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
(1)供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依据供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完成后的 3 个月支付已入账材料款的 70 %,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原则上一年内不超过 75 %;
(3)项目工程完工并完成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已入账材料款的 97 % ;
(4)待项目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后、完成政府审计后,一次性支付剩余 3 %货款。
(5)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 :可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等票据;以及e订通(建行)、云数(中行、邮政)、航信(中行、微众银行、浙商银行)、简单汇(浙商银行、汉口)等各类脱核产品,相关票据贴现及融资费用由乙方承担。
采用脱核方式支付的,自相应融资款支付至分供商账户之日起,原合同中约定的对应款项的付款日期相应顺延至该日,且在该顺延期间内,不就该笔款项计收任何违约金或利息。
(6)若供需出现逾期付款的,供方同意按照起诉时供需欠付供方的最终货款金额,以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上浮货款。供需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供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投标保证金:3000元。
8.1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账户: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古田一路北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账号:320200572920016712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紫阳路支行
行号:102521000302
9.其他要求:安装好的合格公交站棚工程,验交后质保期为两年。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武汉市古田一路北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余云云
联系电话:18162925251
邮 箱:549778937@qq.com
项目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园博大道中铁十一局武汉古田一路项目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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