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城市照明服务中心2026年度维护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01月07日 公告时间:2026年01月07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衡财采计[2025]-01008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衡阳市城市照明服务中心2026年度维护材料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05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10:00 延期开标时间: 2026年01月26日 10: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开标时间(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0时(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开标时间(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6日10:00(北京时间) 2、原招标文件“第六章综合评分表”: 适用范围 1000162140 评审因素及权值 技术部分 0.3 商务部分 0.1 价格部分 0.6 综合评分表 评审 因素 计分 因素 分值 计分标准 技术部分(F1) 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加分 0.0 本项目的具体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比例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技术参数响应 5.0 1 、投标文件没有货物说明一览表或响应一览表,不计分; 2、所投货物配置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5分; 3、投标所投货物针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一般参数配置不详,或技术规格型号描述不清,或应答时缺项漏项,或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楚的,或负偏离的;一般参数存在上述情况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注: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测试报告、证书、截图等要求的,投标人须如实提供,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合格、不完整,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视同负偏离处理。 灯具检测报告 56.0 1、投标人所投路灯灯具通过GB/T 2423.10-2019标准要求,进行定频耐久试验,按照其中《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振动(正弦)》测试方法,在振动方向X/Y/Z轴、3.0g加速度测试条件下,试验后外观无损坏且能正常启动;振动试验循环次数大于等于1000000次,得7分;振动试验循环次数小于1000000次且大于等于800000次得3分;其余不计分。 2、投标人所投路灯灯具通过GB7000.203-2013中条款6.3.1试验方法进行风力试验(拖动系数1.2,风速52m/s),试验大于等于500小时,得6分;其余不计分。 3、投标人所投路灯灯具通过GB/T2423.18-2021标准试验方法1要求,进行不低于4个周期的盐雾,交变(氯化钠溶液)试验,试验后外观无损坏且能正常工作,按照GB/T9468-2008标准要求测试盐雾交变试验前后光通变化,光通维持率大于等于99% 得7分;光通维持率小于99% 且大于等于95%得3分;其余不计分。 4、投标人所投路灯灯具通过GB/T 2423.3-2016《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进行恒定湿热试验,灯具在温度85℃、湿度85%RH下累计1000小时以上,光通维持率大于等于99% 得7分;光通维持率小于99% 且大于等于95% 得3分;其余不计分。 5、投标人所投路灯灯具的防护等级达到IP66及以上的计2分,没有不计分。 6、投标人所投路灯灯具通过GB/T17626.5-2019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浪涌大于等于20KV/A级 得7分;浪涌小于20KV/A级且大于等于10KV/A级 得3分;其余不计分。 7、投标人所投LED灯具通过光通维持率检测,燃点15000小时光通维持率不低于98%的计6分,没有不计分。 8、投标人提供所投LED灯具通过GB/T 2423.22-2012《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N:温度变化》标准要求进行不低于200次快速温度变化试验,按GB/T9468-2008标准测试温度变化前后的光通维持率。光通维持率大于等于99% 得6分;光通维持率小于99%且大于等于95%得3分;其余不计分。 9、投标人所投LED灯具或同系列产品整灯灯具,色温2800-3500的效能(光效)大于等于190Lm/w的计2分,没有不计分。 10、投标人所投LED灯具的模组通过CQC认证试验,并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CQC认证证书,且认证证书中的 Ta 温度大于等于60℃,防护等级大于等于IP68得2分;没有不计分。 11、投标人所投 LED灯具采用模组透镜通过1000小时紫外线老化试验,试验外观检验合格且光通维持率大于等于96% 得4分;没有不计分。 (以上项目评分依据需提供采购计划中的5款LED灯具中任意一款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防伪二维码并且有CMA和CNAS标识的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企业实力 39.0 1.投标人所投灯具制造商在LED照明领域获得省部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项的计7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所投灯具制造商获得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绿色制造(绿色工厂)证书的,计10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3.投标人所投灯具制造商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计2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4.投标人所投灯具制造商拥有国家认可的检测资质的实验室,计4分,否则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5.投标人所投灯具产品有保险公司承保的产品质量保险,单次赔偿额>200万的计2分;单次赔偿额<200万的计1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6.投标人或所投灯具制造商配套本项目维修及技术支持人员2人,每提供一个具有照明产品类的高级职称的,计6分;每提供一个具有照明产品类的中级职称的,计3分;本项满分12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及相关人员在投标单位或所投产品制造商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7.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计2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项目总价格 ×价格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应加分数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价格加分,并合计到价格最终得分。 商务部分(F2) 类似业绩 10.0 投标人自2023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成功案例的每个计5分,最高计10分。 [须提供相关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灯具认证 50.0 1.投标人所投LED灯具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计10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所投LED灯具的模组光源独立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的计20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3.投标人提供电连接器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的计10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4.投标人所投LED灯具采购计划中的色温2800-3500K内任意1款不同功率灯具(60W\90W\120W\150W\180W)的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节能认证的计10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售后服务方案 40.0 投标人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期限、技术力量、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流程、售后服务机构人员配置情况的具体内容和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价,完全满足的计40分,有缺陷或缺漏项的,每处扣10分,扣完为止。 价格部分(F3) 投标报价 100.0 1、投标报价调整:本项目的具体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加分比例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加分 0.0 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 ———————————×价格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 项目总价格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价格加分,并合计到价格最终得分。 适用范围 1000162141 评审因素及权值 技术部分 0.3 商务部分 0.1 价 格部分 0.6 综合评分表 评审因素 计分因素 分值 计分标准 技术部分(F1) 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加分 0.0 本项目的具体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比例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整体评价 15.0 投标单位提供的整体投标技术资料,结合对产品配置情况的详细说明、提供各项产品详细的产品图纸或图片、产品构造能够便于采购人日常更换维护的计15分;各项产品资料齐全,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计7分;有不合理或者缺漏项的计3分;未提供不计分。 投光灯防护等级 4.0 采购清单所需的规格型号产品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防护等级达到IP66及以上计4分,没有不计分。 长条形洗墙灯防护等级 4.0 采购清单所需的规格型号产品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防护等级达到IP66及以上计4分,没有不计分。 产品配置及响应情况 15.0 1、投标文件没有货物说明一览表或响应一览表,不计分; 2、所投货物配置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15分; 3、投标所投货物针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一般参数配置不详,或技术规格型号描述不清,或应答时缺项漏项,或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楚的,或负偏离的;一般参数存在上述情况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 注: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测试报告、证书、截图等要求的,投标人须如实提供,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合格、不完整,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视同负偏离处理。 企业实力 47.0 1.投标人所投灯具制造商在LED照明领域获得省部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项的计7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所投灯具制造商获得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绿色制造(绿色工厂)证书的,计10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3.投标人所投灯具制造商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计4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4.投标人所投灯具制造商拥有国家认可的检测资质的实验室,计4分,否则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5.投标人所投灯具产品有保险公司承保的产品质量保险,单次赔偿额>200万的计6分;单次赔偿额<200万的计3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6.投标人或所投灯具制造商配套本项目维修及技术支持人员2人,每提供一个具有照明产品类的高级职称的,计6分;每提供一个具有照明产品类的中级职称的,计3分;本项满分12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及相关人员在投标单位或所投产品制造商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7.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计4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供货方案及保证措施 15.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供货方案:材料供货保障措施、供货进度计划保证措施、产品运输、包装、装车、卸车方案、应急预案、验收方案、对质量保质期内发生的突发情况有保证措施进行评价,完全满足的计15分,有缺陷或缺漏项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 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项目总价格 ×价格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应加分数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价格加分,并合计到价格最终得分。 商务部分(F2) 类似业绩 10.0 投标人自2023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成功案例的每个计5分,最高计10分。 [须提供相关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质量控制方案 40.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原材料质量把控环节完善、材料保管妥当、产品质检程序完善、完全满足的计40分;有缺陷或缺漏项的,每处扣10分,扣完为止。 售后服务方案 50.0 投标人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期限、技术力量、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流程、售后服务机构人员配置情况的具体内容和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价,完全满足的计50分,有缺陷或缺漏项的,每处扣10分,扣完为止。 价格部分(F3) 投标报价 100.0 1、投标报价调整:本项目的具体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加分比例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加分 0.0 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 ———————————×价格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 项目总价格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价格加分,并合计到价格最终得分。 现变更为: 适用范围 1000162140 评审因素及权值 技术部分 0.3 商务部分 0 .1 价格部分 0.6 综合评分表 评审因素 计分因素 分值 计分标准 技术部分(F1) 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加分 0.0 本项目的具体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比例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技术参数响应 5.0 1、投标文件没有货物说明一览表或响应一览表,不计分; 2、所投货物配置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5分; 3、投标所投货物针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一般参数配置不详,或技术规格型号描述不清,或应答时缺项漏项,或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楚的,或负偏离的;一般参数存在上述情况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注: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测试报告、证书、截图等要求的,投标人须如实提供,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合格、不完整,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视同负偏离处理。 灯具检测报告 60.0 1、投标人所投路灯灯具通过GB/T 2423.10-2019标准要求,进行定频耐久试验,按照其中《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振动(正弦)》测试方法,在振动方向X/Y/Z轴、3.0g加速度测试条件下,试验后外观无损坏且能正常启动;振动试验循环次数大于等于1000000次,得7分;振动试验循环次数小于1000000次且大于等于800000次得3分;其余不计分。 2、投标人所投路灯灯具通过GB7000.203-2013中条款6.3.1试验方法进行风力试验(拖动系数1.2,风速52m/s),试验大于等于500小时,得6分;其余不计分。 3、投标人所投路灯灯具通过GB/T2423.18-2021标准试验方法1要求,进行不低于4个周期的盐雾,交变(氯化钠溶液)试验,试验后外观无损坏且能正常工作,按照GB/T9468-2008标准要求测试盐雾交变试验前后光通变化,光通维持率大于等于99% 得7分;光通维持率小于99% 且大于等于95%得3分;其余不计分。 4、投标人所投路灯灯具通过GB/T 2423.3-2016《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进行恒定湿热试验,灯具在温度85℃、湿度85%RH下累计1000小时以上,光通维持率大于等于99% 得7分;光通维持率小于99% 且大于等于95% 得3分;其余不计分。 5、投标人所投路灯灯具的防护等级达到IP66及以上的计2分,没有不计分。 6、投标人所投路灯灯具通过GB/T17626.5-2019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浪涌大于等于20KV/A级 得7分;浪涌小于20KV/A级且大于等于10KV/A级 得3分;其余不计分。 7、投标人所投LED灯具通过光通维持率检测,燃点15000小时光通维持率不低于98%的计6分,没有不计分。 8、投标人提供所投LED灯具通过GB/T 2423.22-2012《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N:温度变化》标准要求进行不低于200次快速温度变化试验,按GB/T9468-2008标准测试温度变化前后的光通维持率。光通维持率大于等于99% 得6分;光通维持率小于99%且大于等于95%得3分;其余不计分。 9、投标人所投LED灯具或同系列产品整灯灯具,色温2800-3500的效能(光效)大于等于190Lm/w的计2分,没有不计分。 10、投标人所投LED灯具的模组通过CQC认证试验,并获得CQC认证证书,且认证证书中的Ta温度大于等于60℃,防护等级大于等于IP68得6分;认证证书中的Ta 温度大于50℃小于60℃,防护等级大于等于IP66小于等于IP68得2分;没有不计分。。 11、投标人所投 LED灯具采用模组透镜通过1000小时紫外线老化试验,试验外观检验合格且光通维持率大于等于96% 得4分;没有不计分。 (以上项目评分依据需提供采购计划中的5款LED灯具中任意一款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防伪二维码并且有CMA和CNAS标识的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企业实力 35.0 1.投标人所投灯具制造商在LED照明领域获得国家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项的计13分,获得省部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项的计11分,获得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项的计6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所投灯具制造商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计2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3.投标人所投灯具制造商拥有国家认可的检测资质的实验室,计4分,否则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4.投标人所投灯具产品有保险公司承保的产品质量保险,单次赔偿额>200万的计2分;单次赔偿额<200万的计1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5.投标人或所投灯具制造商配套本项目维修及技术支持人员2人,每提供一个具有照明产品类的高级职称的,计6分;每提供一个具有照明产品类的中级职称的,计3分;本项满分12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及相关人员在投标单位或所投产品制造商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注明: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专业类别能覆盖“照明”类即可得分] 6.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计2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项目总价格 ×价格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应加分数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价格加分,并合计到价格最终得分。 商务部分(F2) 类似业绩 10.0 投标人自2023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成功案例的每个计5分,最高计10分。 [须提供相关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灯具认证 50.0 1.投标人所投LED灯具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计10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所投LED灯具的模组光源独立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的计20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3.投标人提供电连接器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的计10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4.投标人所投LED灯具采购计划中的色温2800-3500K内任意1款不同功率灯具(60W\90W\120W\150W\180W)的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节能认证的计10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售后服务方案 40.0 投标人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期限、技术力量、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流程、售后服务机构人员配置情况的具体内容和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价,完全满足的计40分,有缺陷或缺漏项的,每处扣10分,扣完为止。 价格部分(F3) 投标报价 100.0 1、投标报价调整:本项目的具体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加分比例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加分 0.0 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 ———————————×价格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 项目总价格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价格加分,并合计到价格最终得分。 适用范围 1000162141 评审因素及权值 技术部分 0.3 商务部分 0.1 价格部分 0.6 综合评分表 评审因素 计 分因素 分值 计分标准 技术部分(F1) 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加分 0.0 本项目的具体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比例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整体评价 19.0 投标单位提供的整体投标技术资料,结合对产品配置情况的详细说明、提供各项产品详细的产品图纸或图片、产品构造能够便于采购人日常更换维护的计19分;各项产品资料齐全,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计12分;有不合理或者缺漏项的计6分;未提供不计分。 投光灯防护等级 4.0 采购清单所需的规格型号产品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防护等级达到IP66及以上计4分,没有不计分。 长条形洗墙灯防护等级 4.0 采购清单所需的规格型号产品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防护等级达到IP66及以上计4分,没有不计分。 产品配置及响应情况 15.0 1、投标文件没有货物说明一览表或响应一览表,不计分; 2、所投货物配置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15分; 3、投标所投货物针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一般参数配置不详,或技术规格型号描述不清,或应答时缺项漏项,或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楚的,或负偏离的;一般参数存在上述情况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 注: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测试报告、证书、截图等要求的,投标人须如实提供,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合格、不完整,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视同负偏离处理。 企业实力 43.0 1.投标人所投灯具制造商在LED照明领域获得国家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项的计13分,获得省部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项的计11分,获得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项的计6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所投灯具制造商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计4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3.投标人所投灯具制造商拥有国家认可的检测资质的实验室,计4分,否则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4.投标人所投灯具产品有保险公司承保的产品质量保险,单次赔偿额>200万的计6分;单次赔偿额<200万的计3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5.投标人或所投灯具制造商配套本项目维修及技术支持人员2人,每提供一个具有照明产品类的高级职称的,计6分;每提供一个具有照明产品类的中级职称的,计3分;本项满分12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及相关人员在投标单位或所投产品制造商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注明: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专业类别能覆盖“照明”类即可得分] 6.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计4分,没有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供货方案及保证措施 15.0 根 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供货方案:材料供货保障措施、供货进度计划保证措施、产品运输、包装、装车、卸车方案、应急预案、验收方案、对质量保质期内发生的突发情况有保证措施进行评价,完全满足的计15分,有缺陷或缺漏项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 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项目总价格 ×价格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应加分数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价格加分,并合计到价格最终得分。 商务部分(F2) 类似业绩 10.0 投标人自2023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成功案例的每个计5分,最高计10分。 [须提供相关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质量控制方案 40.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原材料质量把控环节完善、材料保管妥当、产品质检程序完善、完全满足的计40分;有缺陷或缺漏项的,每处扣10分,扣完为止。 售后服务方案 50.0 投标人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期限、技术力量、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流程、售后服务机构人员配置情况的具体内容和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价,完全满足的计50分,有缺陷或缺漏项的,每处扣10分,扣完为止。 价格部分(F3) 投标报价 100.0 1、投标报价调整:本项目的具体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加分比例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加分 0.0 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 ———————————×价格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 项目总价格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价格加分,并合计到价格最终得分。 3、 原招标文件“第 五章 采购需求(二)技术要求 ”:2.1道路照明LED灯具技术参数:①LED灯具满足招标文件整灯输入功率的范围要求,通过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扫描件。 现变更为:①LED灯具满足招标文件整灯输入功率的范围要求,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吴霜 电话:15570981408 2、采购人 名称:衡阳市城市照明服务中心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光辉南街 6 号 联系人:谭华龙 邮编:421001 电话:13047245096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方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一栋一单元2601室 联系人:吴霜/王鑫 邮编:421001 电话:0734-8193611/15570981408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