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龙海一路中段(西区圆盘至龙山十路)市政工程(一标段)检测监测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17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XY-CG-202520
项目名称:龙海一路中段(西区圆盘至龙山十路)市政工程(一标段)检测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70,4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龙海一路中段(西区圆盘至龙山十路)市政工程(一标段)检测监测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5,070,4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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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龙海一路中段(西区圆盘至龙山十路)市政工程(一标段)检测监测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70,400.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自合同签订后至工程施工完毕,并将全部成果交采购人验收合格,若工程施工工期滞后则本项目检测监测服务期限顺延到所有内容完成并成果验收合格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满足)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满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满足)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满足)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满足)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龙海一路中段(西区圆盘至龙山十路)市政工程(一标段)检测监测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是符合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满足)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龙海一路中段(西区圆盘至龙山十路)市政工程(一标段)检测监测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满足)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满足)
(3)1.检测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①③或②③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检测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专项资质证书须包含:地基基础、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③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其检测项目/参数的内容必须包含:路基路面(压实度、弯沉)、桩身完整性(声波透射法、低应变、钻芯法)、桩身承载力(钻芯法、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地基承载力、桥梁结构及构件、涂层厚度检测、桥梁静载试验、桥梁动载试验等,或者与上述工作内容相对应的项目或参数内容。 2.监测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①或②或③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成员)需接入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成员)未在以上检测监管服务平台办理质量检测机构手续的,投标时须承诺中标后完成备案手续,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须办理质量检测机构企业备案手续,已备案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或网页截图,未备案的须在投标时承诺中标后完成备案手续(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有纳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服务平台证明,或者提供有纳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服务平台的网上截图,否则采购人有权与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成员应为独立法人,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26日 至 2025年09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9月17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开标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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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地址:惠州大亚湾区澳头新澳大道5号
联系方式:0752-5596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昕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下马庄路16号呈意大厦12层06号
联系方式:0752-2521711-8804(8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晓宜
电话:0752-2521711-8804(8803)
广东昕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