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
四川青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四川邻州城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四川邻州城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高质量转型发展与落地辅导咨询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GC-2026-004
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邻州城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高质量转型发展与落地辅导咨询服务项目
3、采购人:四川邻州城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青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预算金额:95万元,其中方案设计与编制阶段76万元,辅导阶段19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自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8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以下方式均可):
①现场办理:经办人员须现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格式自拟)、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网络办理: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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