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航鹏化学动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气体发生器研发试制条件建设项目301号建筑物工程施工
澄清通知2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有关事项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招标人自行拟定评审因素(1)投标人银行账户余额大于或者等于 X的得......,其中“X={合同总价÷[计划工期(日历天)/365]}×15% =3500÷(180/365)×15%= 1065 万元” 修改为“X={合同总价÷[计划工期(日历天)/365]}×15% =3486.818105÷(300/365)×15%= 636万元”。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湖北航鹏化学动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大信正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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