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幼儿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YXZB-2025-0043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幼儿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97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幼儿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物资采购、供货、包装、运输及运输保险、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和其它相关内容等,本次采购主要包括:米、面、粮油、蛋、干调、肉类、海产品、冻品、水果、蔬菜、奶类及其他农副产品等的采购及售后服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1:米、面、粮油、蛋、干调;(002)包2:肉类、水产品、海产品、冻品;(003)包3:水果、蔬菜、奶类、副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1:米、面、粮油、蛋、干调)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机构,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且具有配送能力及完善及时的售后服务等。2.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除具备以上资格外,投标人还应具备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提供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安全事故发生的承诺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包2:肉类、水产品、海产品、冻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机构,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且具有配送能力及完善及时的售后服务等。2.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除具备以上资格外,投标人还应具备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提供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安全事故发生的承诺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包3:水果、蔬菜、奶类、副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机构,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且具有配送能力及完善及时的售后服务等。
2.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除具备以上资格外,投标人还应具备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提供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安全事故发生的承诺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0日08时30分到2025年06月16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领取的时间:请于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1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1日15时00分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委托就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幼儿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幼儿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YXZB-2025-00430
2.2交货地点: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
2.3预算金额:约97万元;
2.4采购范围及内容: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幼儿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物资采购、供货、包装、运输及运输保险、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和其它相关内容等,本次采购主要包括:米、面、粮油、蛋、干调、肉类、海产品、冻品、水果、蔬菜、奶类及其他农副产品等的采购及售后服务。
2.5标段划分及要求:本次招标共划分三个标包。
包1:米、面、粮油、蛋、干调;
包2:肉类、水产品、海产品、冻品;
包3:水果、蔬菜、奶类、副食;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的相关质量标准和规定并达到招标人要求;
2.7供货周期:一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机构,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且具有配送能力及完善及时的售后服务等。
3.2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除具备以上资格外,投标人还应具备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一切事故,由
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提供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安全事故发生的承诺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4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3.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的投标视为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领取的时间:请于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领取需携带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等)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等)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后需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等)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3招标文件费用收取:500元/套/标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下午15:00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机:186183876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