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林业局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46)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经严格验收核查,我局已完成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46)的整改并验收通过。根据《海南省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琼环督字〔2023〕3号)相关规定,现予公示公开,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整改成效存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海南省林业局
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整改措施
(序号46)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46):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对全省海水养殖取排水管道和设施穿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等生态敏感区域问题排查,2025年底前依法完成清退。 |
整改牵头单位 | 省林业局 |
整改时限 | 2025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联系人:周润邦 联系电话:0898-65356972 |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 省林业局等5厅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岸线联合排查的函》(琼自然资函〔2024〕991号),完成对全省海水养殖取排水管道和设施穿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等生态敏感区域的问题排查,并全部完成了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取排水管道和设施的依法清退工作,使其失去生产、运行、经营等功能属性。 |
工作成效 | 一是高位推动、联合排查,全面摸清问题底数。坚决扛起政治责任,2024年7月联合省资规、农业农村、林业、生态环境、海洋等五部门部署全省岸线联合排查,摸排发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等生态敏感区域内违规养殖取排水管道763根、管护用房108间,为督察整改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同题共答、严督实导,坚决纠治虚假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与民生保障并重,2025年以来省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赴一线研究问题整改,联合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回头看”,依托“监督一张网”全程监督。针对掩埋管道、切管复接等虚假整改苗头,以省林长办名义发送提醒函,严查严办,确保真整改、改到位、不反弹。 三是严格销号标准、全面验收,确保整改见底清零。严格对标整改销号办法,经多轮核验再整改,排查发现的违规管道、管护用房已全部清退完毕,彻底消除生产功能属性,整改工作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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