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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第1次)

苏州市 公开招标 2026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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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后审招标公告

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 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

施工招标公告

E32057118470004860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 已由苏州市数据局 以苏数据项建[2025]90号、苏数据项建[2025]105号、苏州数据项建[2026】1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 ,招标人为苏州江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7354.1万元,占比100.0%;私有资金:0.0万元,占比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占比0.0%;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占比0.0%,项目建设采用: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赵家上路8号生物医药产业园五期E区32号楼、31号楼6~7层

2.3 质量要求:合格

2.4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涉及总建筑面积约23137平方米,其中:32号楼建筑面积19837平方米,31号楼6~7层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49米,最大建筑层数9层,最大单跨跨度9米。

2.5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9332.11

2.6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

2.7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否

2.8 工期(日历天):300

2.9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2.9.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相关规定不做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资格预审)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或资格预审);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8)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苏州工业园区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

(10)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3年09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7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5)“承担”是指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时的具体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见招标文件或附件

5.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或附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时起至2026年09月29日 23时59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链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见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1、本项目设计单位: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指合同登记信息页面截图),截图需来自省主体库,否则不作为评审依据。特别提醒:合同查询网页截图时需截取网站抬头,即能体现“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其他法定媒介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重新发布公告原因:/申请人/投标人在本标段之前的公告中已下载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如需继续参加投标,须重新下载资审文件/招标文件,并重新递交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

10.保证金

是否需要投标保证金:是

投标保证金是否委托中心管理:是

户名: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50.0 账号:3112030080081484584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苏州江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88号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高新区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代理部
联系人:
杨勇
联系人:
唐玉华、李佳雯
电话:
0512-66155032
电话:
0512-68320473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电子邮箱:
项目负责人:
闻晓东

11.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监督联系电话:    [66605612、66605605 ]    

11.3 异议渠道

招标人接受电子异议或纸质异议。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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