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太平溪河口至鹤鸣洲段清淤工程((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TZHH012
本招标项目怀化市鹤城区太平溪河口至鹤鸣洲段清淤工程((EPC)已由怀化市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怀鹤发改农〔2025〕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怀化市鹤城区水利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区两级财政,怀化市财政资金 70%,鹤城区财政资金配套 30%,招标人为 怀化市鹤城区水利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怀化市鹤城区太平溪河口至鹤鸣洲段清淤工程(EPC)
2.2 建设地点: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鹤城区太平溪盈口街道办事处,工程河段为太平溪河口 至鹤鸣洲(河道中心桩号 0+000-5+400),全长 5.4km ,其中清淤河长 4.7km。
2.3 建设规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太平溪河口至鹤鸣洲段清淤,工程综合治理河长 5400m,涉及清淤河长 4700m,工程清淤量 13.89 万 m3(泥水混合物 27.48 万 m3)(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本次招标金额为:2876.90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河道治理工程 ;
(2)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共划分 1个标段,本次招标须完成本项目的技施阶段的设计、 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设计 范围:根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提供施工设计图;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审定的施工图内所含的所有施工内容及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施工范围最终以招 标人审查核准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 120 日历天(其中设计时间要求:15 日历天内完成技施图设计和技施预算,设计服务周期至竣工验收为止,施工周期为:10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施工: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其他要求: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 管系统建 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B)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业绩年限必须是近5年)。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名称)专业(水利水电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名称)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级别),且为独立投标人 (或联合体牵头人) 正式员工。近 3 年内(指 /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的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 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 的/ 专 业/ ,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 单位正式员工。
3.7(A)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专业 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 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且为投 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由不超过 2 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定联合 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 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③由同一专业的 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 单独或参加其他联 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 合体双方都产生约束力。⑥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建设市 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 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 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 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 工资“黑名 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1、前期参与本项目咨询或设计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 EPC 项目的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5年 7月04日~2025年7月3 0日0909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4.2 投标人须先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huaihua.gov.cn//)按 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 请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4009980000、0745-2719165、QQ312115716。)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投标人在自行下载。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规定。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7月30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址: http://ggzy.huaihua.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6 .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huaihua.gov.c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网上开标席位/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 次 招 标 行政 监 督 部 门为 鹤城区水利局, 电话:17374529520。
(1)招标 人:怀化市鹤城区水利事务中心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69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18797593386
传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卢林南路宏运新苑1栋北面1楼
联 系 人:王先生/张先生
电话:18874539283/17398719798
传真:/
电子邮件:397991970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