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兴海街道路灯配件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381-00940
项目名称:兴海街道路灯配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55642
最高限价(元):1955642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采购BV铜线、铜接头、灯罩、节能灯泡、LED射灯、PE穿线管、箱式变压器,供应商须负责货物的安装调试,质保期按照国家及行业规定执行,若有损坏,供应商须无偿更换相同货物。
二、商务条款
★1、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3个月内完成采购安装(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交货地点:海城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供货并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4、验收标准:按照采购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执行。
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和技术专家共同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质保期:质保期按照国家及行业规定执行。
三、技术要求
1、技术参数及最高限价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BV铜线(7芯) | 1、≥10平方2、表面光滑无氧化、毛刺,绝缘层均匀无气泡/划痕,标识清晰 3、符合国标GB/T 5023及GB/T 3956 | 米 | 72800 | 10.8 | 786240 | |
2 | 铜接头 | 1、≥10平方2、表面光滑无毛刺、氧化层,镀层均匀,无裂纹、气孔3、符合国标GB/T 14315及行业电气性能标准 | 个 | 2764 | 5 | 13820 | |
3 | 中华灯灯罩 | 1、直径≥35厘米2、灯罩表面光滑无气泡、裂纹,透光均匀,防腐蚀涂层或材质耐候性强3、符合GB 7000.1灯具安全标准,透光率≥85%,抗紫外线、防水防尘等级≥IP54 | 个 | 871 | 60 | 52260 | |
4 | 节能灯泡 | 1、≥65W2、灯体表面光滑无划痕、气泡,接口标准镀层均匀防氧化3、输入电压:220~240V50/60HZ4、显色指数:>70 5、寿 命:>1000 H 6、防水等级:IP66 7、工作环境温度:零下40°~50° | 个 | 1742 | 45 | 78390 | |
5 | LED射灯 | 1、整灯额定功率:≥160w 2、灯体表面无划痕、变形,散热结构优良,光斑均匀无眩光3、输入电压:220~240V50/60HZ4、显色指数: >705、色温:2700-3000K 6、寿 命:>50000 H 7、防水等级:IP66 8、工作环境温度:零下40°-50° | 个 | 134 | 1100 | 147400 | |
6 | PE穿线管 | 1、≥1.5寸2、管体表面光滑无气泡、裂纹,颜色均匀,内外壁无毛刺 | 米 | 13512 | 23.5 | 317532 | |
7 | 箱式变压器 | 1、额定容量:≥80KVA ;2、箱体表面平整无变形,防腐涂层均匀,焊缝光滑无锈蚀3、符合箱式变压器标准,温升、绝缘、短路能力达标3、额定电压:高压器10KV、变压器10KV/0.4KV、低压电器0.4KV;4、额定电流:高压器4A、低压电器115A5、6、箱体防护等级:IP23; 7、执行标准:GB/T 17467《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DL/T537《6-35kV箱式变电站订货技术条件》 | 台 | 2 | 280000 | 560000 | |
总价 | 1955642 | |
注:
此表中,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最后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乘以中标单价计算。
此表中,所有货物价格均为含材料、人工、安装、运输、税金、备品备件、售后服务等其他费用,所有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投标人在报价时,单价不得超出单价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2、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对所采购设备进行安装调试,部分铜线安装时为挖土回填,回填时不得用杂土回填,部分货物安装时须机械进行辅助,所有流程必须保证人员及财产安全,若有安全事故,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质保期按照国家及行业规定执行,若有损坏,供应商须无偿更换相同货物。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3个月内完成采购安装(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 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8日20时00分至2025年05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1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和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
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128-8588”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自身负责
2、投标供应商可以不到现场参加采购会议,取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参加采购会议和开启响应文件活动。
(1).会议开始后,验证保证金时需供应商将保证金凭证上传至本项目接收邮箱 liaoningnaxin@163.com,上传时限为10分钟。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修改为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标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标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会议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直播会议期间建议供应商不要离开。本项目“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第20.1条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标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本项目接收加密备份文件电子邮箱:liaoningnaxin@163.com
5.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如:JH25-210381-xxxxx某某公司001)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电子评标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标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投标供应商上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8.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9.中标(成交)通知书在结果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后电话联系工作人员进行领取,联系电话:17614222417。
10.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城市城乡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海城市南外环路79号
联系方式:13842246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纳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台子委芭东海城珠江路38-S1号
联系方式:17614222417
邮箱地址:liaoningnaxin@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西柳分理处
账户名称:辽宁纳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63073600002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继东
电话:1761422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