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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贵州分公司综合楼结构安全性检测项目谈判公告

贵州省 竞争性谈判 2025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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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贵州分公司综合楼结构安全性检测项目谈判公告

贵州分公司国航贵州分公司综合楼结构安全性检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航贵州分公司综合楼结构安全性检测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SWB-E-202518791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贵州省
(五)项目需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对贵州分公司综合楼房屋结构安全进行检测(建筑面积12057.51平方米),具体内容如下:

1.房屋地基基础检测:检查地基承载力是否满足建筑物设计要求;查堪基础有无沉降、倾斜、裂缝等现象,评估基础的稳定性和均匀性。

2.房屋主体结构检测:对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砖强度、截面尺寸、变形、裂缝、钢筋保护层厚度及钢筋配置情况等进行检测。

3.房屋围护结构检测:检查外墙的饰面材料有无脱落、开裂,墙体有无渗漏现象。

4.室外管网检测:检查管道破损、腐蚀,阀门开闭灵活性、密封性及部件是否锈蚀损坏。

在以上检测过程中发现造成建筑结构安全性重要因素需要检测的问题,一并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数据,同时供应商负责将涉及取样剔凿部位进行修复,并根据检测结果按鉴定标准的有关规定出具检测报告。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 50618-2011)和《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黔建建通〔2024〕79号)及其他有关的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

2. 验收标准:供应商须根据上述规范、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质量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检测,检测工作实施完成后,采购方在收到供应商出具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的检测报告,经双方确认无误并签字后,视为验收合格。

3. 检测报告提交时间: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自然天内完成全部检测工作并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和合同约定的检测报告提交给采购方。

4.安全要求:供应商在项目检测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施工安全措施,未做好施工安全措施、未按操作规范施工等非基于采购人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以及对动火作业和危险作业的管理,如有动火作业须按采购方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供应商不得派无证人员(如电工证、焊工证等项目所需证件)进行施工。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须对采购方现有设施设备、地面、墙面、邻近设施、建筑物等做好安全保护工作,服从采购方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供应商如对上述设施设备、地面、墙面、邻近设施、建筑物等造成损坏,须立即进行修复,如无法修复的,应照价赔偿。

三、服务期限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自然天内完成全部检测工作并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和合同约定的检测报告提交给采购方。

四、服务费用及结算

1.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

2.付款条件:供应商出具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和合同约定的检测报告、付款结算申请书及对应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于30个自然天内向供应商一次性付清检测费用。 

五、违约责任

1.采购方因自身原因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天,应按照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供应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供应商若因自身原因逾期提交检测报告的,则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含税总额的万分之五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供应商仍不能提交检测报告的,则视为供应商不履行本合同,委托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因另行委托所发生的费用及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服务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且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支付当次服务检测费用含税总金额10%的违约金。

3.若因供应商未提供或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检测服务的,由此给委托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六、环保约定

为更好地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方贵州分公司已建立环境管理体系,供应商知悉并认同采购方贵州分公司环境方针及目标。为实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目标,双方对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环保责任作出以下约定:

1.供应商除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要求开展工作外,还应遵守采购方贵州分公司制定的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要求。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责任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及环境突发事件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对不符合要求的,采购方贵州分公司有权提出整改意见,由双方协商确定后予以实施。对整改不符合要求或拒绝整改的,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承诺函自拟)。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八)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同意以竞争方式参与本项目,未通过资质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十)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十一)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7月31日至2025年08月06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复印后需首页盖公章及骑缝章,制作成PDF文件);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需每页加盖公章,制作成PDF文件;如无法提供的,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内容格式自拟,落款处签署供应商名称、日期,并加盖公章,制作成PDF文件。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8月至开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严重违法信息记录,不存在影响合同履约的行政处罚信息记录,不存在影响合同履约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index.htm查询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页,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评审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评审依据),报告加盖公章,制作成PDF文件。如其中涉及行政处罚、异常经营等情况,须另作书面澄清,否则将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另行解释(打印页,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9.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8月至开标截止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此项查询记录截图,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评审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评审依据),加盖公章,制作成PDF文件。
10.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缴税凭据(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并每页加盖公章,制作成PDF文件。
11.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据,并每页加盖公章,制作成PDF文件。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

(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州分公司
联系人:王雷
联系人电话:0851-85499869
联系人电子邮箱:290214659@qq.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请按照对应序号上传报名资料(每个报名资料存储到一个PDF文件中,请勿以图片形式上传,请勿分页上传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内容清晰可辨)。 

(三)所有资料盖报名单位鲜章。 

(四)供应商信息应与营业执照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内容一致。

(五)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内如有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需逐一对信息进行说明。

(六)供应商认为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通过以下两种质疑渠道在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质疑:

①提供书面质疑材料: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851-85499869;邮箱号:565995078@qq.com;邮寄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国际机场国航贵州分公司。

②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提出质疑。 

2.质疑时间环节不可逆,超过有效期的质疑无效。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③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④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⑤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⑥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⑧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⑨一件质疑函只能对一个采购项目提出质疑,质疑人需要对两个(含)以上项目提出质疑的,应当分别提交质疑函。

⑩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函的,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资料。

4.质疑的受理 

①采购方在收到书面质疑材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 

②质疑处理过程中,供应商要求撤回质疑的,应以书面方式提交质疑撤销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③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函的,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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