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市政和公共服务融合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招标文件补遗书
第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彭州市市政和公共服务融合建设项目监理/标段招标文件做如下调整。
一、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2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修改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二、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彭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时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