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XQ20261009001 二、合同名称:思南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垃圾桶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TRHMF-2026-036 四、项目名称: 思南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垃圾桶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思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贵州省思南县双塘街道办事处(原戒毒所) 联系方式: 15808511415 供应商(乙方): 贵州星启创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园街道金朱路399号中渝第一城A地块A-2至A-24栋3层17号 联系方式: 189855592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采购240L塑料垃圾箱5000个,合同总价为594800元(含发票、运费、装卸费),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239 个村 (具体位置: 以标书指定为准),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且预付款到账后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交货, 交货方式: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 _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30%(即人民币 178440 . 00 元),尾款:甲方收到货物并签署验收合格 《垃圾箱确认单》后 _5 个工作日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_70 % 的合同款项 (即人民币 _ 416360.00 元) ,付款方式:公对公银行转账,乙方在收款前需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质保期一年,售后服务:10分钟响应 两小时到达 3个工作日解决 质保金: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0日 九、项目付款日期:2026年10日16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_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并按合同总价的_10 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2 乙方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参数或质量标准,如不符甲方有权要求整改。5.3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款项的_5 %o向乙方支付约金;逾期超过_30 天,乙方有权暂停后续服务 (如需维修、更換等),直至甲方付清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