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16年3月1日实施)、《广西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桂海渔规〔2018〕1号)等有关规定,经合浦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委托合浦县自然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期海域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合浦县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由我局委托合浦县自然资源交易中心承办。二、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本期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平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链接],以下简称“自治区交易平台系统”)。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前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录自治区交易平台系统的身份凭证)。四、出让宗海的基本情况(一)宗海位置出让标的海域位于北海市合浦县白沙镇近岸海域。(二)宗海编号:HPHY202602(三)用海类型及用海方式出让宗海总面积为99.9249公顷。其中码头、引桥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6.7158公顷,码头前沿停泊水域用海面积7.0602公顷,回旋水域用海面积70.0438公顷,疏浚施工用海面积16.1051公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港池。该宗海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娱乐项目及污染生态环境的项目。(四)出让方式本次海域使用权出让采用现状方式公开挂牌出让,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挂牌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1.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仟玖佰万元整(¥19000000.00 )。2.挂牌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佰伍拾万元整(¥9500000.00)。3.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的整数倍。(五)出让年限本项目主体工程及码头前沿停泊水域用海期限为50年,港池其他部分、回旋水域用海期限5年,疏浚施工用海用海期限为2年。五、竞买人资质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活动。(二)竞买人申请人在我县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海域使用权竞买。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活动;2.因竞买人原因造成海域闲置两年以上的、存在欠缴我县海域出让价款及违反出让合同约定的单位及个人不能参加本次竞买。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凡符合上述竞买资格、办理数字证书、通过资格预审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六、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条件(一)标的海域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港池。该宗海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娱乐项目及污染生态环境的项目。(二)海域使用权自登记之日起取得。(三)竞得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缴纳海域使用金的,则视为自愿放弃受让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四)对不妨碍竞得人依法用海的非排他性用海活动,使用者不得阻挠(如船舶的正常通行等)。(五)海域使用前需在用海四至界址设置用海浮标,但不准用废弃燃气罐等坚硬物体为海域界址标识物。(六)不准投放影响海洋生态环境的化学物质。(七)竞得人在使用海域期间,须严格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和管理措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八)竞得人在开展生产施工、营运过程中,须严格按照《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遵守相关技术规范,保护海洋环境,对废弃物及生活垃圾等固废必须统一收集上岸处理,并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九)海域使用权使用期限届满,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十)海域使用权允许依法转让、抵押、出租、继承、赠予。七、竞买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挂牌文件取得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在合浦县自然资源局网站[链接](合浦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北海)[链接]。(二)报名申请报名申请的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当详细阅读网上出让公告、出让竞买须知、出让海域使用权相关信息资料等文件。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为对自治区交易平台系统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出让文件无异议。申请文件包括: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书(存原件,格式由挂牌人提供);(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验原件,存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验原件,存复印件);(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存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验原件,存复印件);(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验原件,存复印件);(6)海域现场踏勘声明(存原件);(7)海域使用承诺书;(8)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书(存原件,格式由挂牌人提供);(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验原件,存复印件);(3)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存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验原件,存复印件);(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验原件,存复印件);(5)海域现场踏勘声明(存原件);(6)海域使用承诺书;(7)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书(存原件,格式由挂牌人提供);(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验原件,存复印件);(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验原件,存复印件);(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存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验原件,存复印件);(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验原件,存复印件);(6)海域现场踏勘声明(存原件);(7)海域使用承诺书;(8)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注:①申请材料的影印件须清晰明了,纸张大小为A4 ; ②竞买人提供的影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并证明与原件相符。(三)资格审查本期挂牌出让活动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在报名期间,竞买申请人凭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将竞买申请材料扫描件(详见出让文件)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待竞买申请材料通过资格预审后,竞买申请人即可交纳竞买保证金获得网上竞买报价资格;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系统将退回竞买申请并提示原因,竞买申请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并根据系统提示修改完善竞买申请材料后重新提交。(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以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应自行对拟出让宗海进行现场踏勘。八、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11月30日17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转为等额海域使用金,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竞买申请人名义交纳(不接受代缴或现金交纳,且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汇入以下账户,并扫描缴纳相关凭证上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北海)。开户单位:合浦县自然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账号如下:1.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浦支行账 号:624957504225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浦支行营业部账 号:450016571080505030873.开户行:合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 号:860612010148344739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浦县支行账 号:207200010400110225.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浦县支行账 号:100499197610010001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浦县支行账 号: 21075600293000824977.开户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合浦支行账 号:6600000172467000128.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浦支行账 号:805210987600001所交纳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不接受代缴或现金交纳。九、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一)竞买申请人须在2026年11月30日17时00分前凭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二)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0日17时(竞买申请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账户,以实际到账为有效)。(三)凡报名成功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网上交易系统颁发的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申请人可在2026年11月22日00时00分至2026年12月2日10时00分进行网上挂牌报价。注:本期宗海在2026年12月2日的挂牌截止时间以交易平台系统提示时间为准。十、挂牌交易服务费的缴付本宗海域的挂牌出让服务费由竞得人单方承担。并在成交之日起3日内向具体组织实施公开出让活动的合浦县自然资源交易中心缴清,收费标准按《关于广西国土资源有形市场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09〕443 号)执行。十一、海域出让后使用状况监视监测(一)海洋环境监测:海域出让后,由宗海竞得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每年定期对出让后的海域进行海洋环境水质监测,将每年度监测报告在第二年二月份前提交海洋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海洋主管部门(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可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经同意后可适当延期提交监测报告)。(二)海域使用监测:海域出让后,宗海竞得者须配合合浦县海洋主管部门对出让后的海域开展海域使用监测工作。监测内容包括:海域开发利用状况、用海面积、用海位置、海域用途等。十二、报价规则网上挂牌采用挂牌报价、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可在挂牌报价期内登录自治区交易平台系统对出让海域进行报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初次报价为不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且原则上应为增价幅度的整数倍,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符合条件的报价,即时更新显示挂牌价格和有效报价人。在报价期内,竞买人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可多次进行报价。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不得修改或者撤回。本期出让海域设有底价,以网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十三、挂牌报价的确认(一)在挂牌报价期内无人报价的,则在挂牌截止时,挂牌不成交。(二)在挂牌报价期内只有一个人报价的,且该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则在挂牌截止时,挂牌成交,自治区交易平台系统确认该竞买人为该宗海域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的,则在挂牌截止时,挂牌不成交。(三)在挂牌报价期内,有2个或2个以上竞买人参加竞买,且挂牌期内已有1个或1个以上竞买人在自治区交易平台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自治区交易平台系统将启动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以5分钟为单位,在5分钟以内,有任一竞买人提交新报价,时间再顺延5分钟,在剩余最后一分钟时,系统会出现3次弹窗提醒,直至无竞买人再出价,系统确认成交结果。十四、签订《成交确认书》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须在网上挂牌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不签的视为放弃竞得人资格,出让人没收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十五、出让结果公布挂牌活动组织单位将在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日内,在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自然资源局信息门户网站[链接]、合浦县土地有形市场:HPDCJY(微信公众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链接])上公布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十六、确权登记发证竞买结束后,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合浦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按合同约定缴纳海域出让价款和海域出让前期经费后,持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缴款凭证、海籍调查表等材料向合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合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因竞得人的原因,双方无法在限定时间内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人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十七、有关违约责任及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黑名单管理办法》(桂海规〔2019〕2号),如竞买人在本次出让活动中存在恶意竞标、弃标等应当列入信用信息黑名单行为的,由合浦县自然资源局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认定并列入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黑名单。十八、参与竞买过程中须注意事项(一)出让人原则上不提供网络设备用于竞买人参与网上交易活动,竞买人须自行准备。(二)竞买人因交易外部环境影响、网络计算机设备故障、自治区交易平台系统操作有误等自身因素产生不能正常交易的,后果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洋部门有权发布中止或终止网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1.县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中止或终止出让活动的;2.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出让活动的;3.在公告期内涉及海域使用权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价格重大变动的;4.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5.竞买人私下接触挂牌工作人员,导致影响挂牌公正性的;6.因自治区交易平台系统遭受破坏、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以及网络恶意入侵等非交易服务机构,导致自治区交易平台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如发现竞买人有上述第4.5条行为的,除在挂牌结束前终止挂牌活动外,还将没收其竞买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十九、竞买结束后须注意事项(一)网上系统确认最高报价后,经审核,如最高报价人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不具备竞买资格,却又参与报价的未竞得人,出让活动结束后,经审核,确认不具备竞买资格的,没收其竞买保证金,列为不诚信单位,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二十、合浦县自然资源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合浦县自然资源局对挂牌出让公告和挂牌出让文件作出的修改与补充,与原挂牌出让公告和原挂牌出让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挂牌出让公告和原挂牌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