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陕西省民政厅养老产业统计和标准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Z-YT-2025-05
项目名称:陕西省民政厅养老产业统计和标准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止2026年5月底前完成所有工作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止2026年4月底前完成所有工作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止2026年4月底前完成所有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民政厅养老产业统计和标准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交的是“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须注明“五证合一”字样),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
(2)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税收缴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提供2025年5月至今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合法有效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及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的截图。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承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人在开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11)非联合体投标的声明
合同包2(陕西省民政厅养老产业统计和标准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交的是“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须注明“五证合一”字样),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
(2)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税收缴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提供2025年5月至今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合法有效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及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的截图。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承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人在开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11)非联合体投标的声明
合同包3(陕西省民政厅养老产业统计和标准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交的是“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须注明“五证合一”字样),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
(2)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税收缴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提供2025年5月至今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合法有效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及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的截图。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承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人在开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11)非联合体投标的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至 2025年11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8.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中标单位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加盖公章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民政厅机关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403号
联系方式:029-639174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采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中登广场西安国际企业中心B座706室
联系方式:029-862546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工
电话:029-86254684
陕西中采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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