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排灌事务中心 2025年度排水设施养管项目 (项目编号:BHPGZX-2025-378067)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4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排灌事务中心 项目概况 2025年度排水设施养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78号万隆太平洋大厦16层162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PGZX-2025-378067 项目名称:2025年度排水设施养管项目 预算金额:3337.5万元 最高限价:3337.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正式养管服务之日起18个月(具体起止时间及其他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区财政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住房建设委 区交通运输局 区水务局 区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滨财采[2022]8号)的规定。(二)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2025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开标当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当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截至开标当日前最近1个月该授权代表的社会保险证明。(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4日到2025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78号万隆太平洋大厦16层1623室 方式:现场获取,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同时携带加盖公章的如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由法定代表人领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代表领取的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至上述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78号万隆太平洋大厦16层161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同一采购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全部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负责人、控股、管理关系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载明的信息为准;如有供应商出现上述关联情况时,则所涉及的相关供应商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本项目所有采购包均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均可对所有采购包进行投标;关于兼投的定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排灌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黄路188号 联系方式:022-25862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开中咨(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78号万隆太平洋大厦16层1623室 联系方式:022-24223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伟 电 话:13502159044 国开中咨(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