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郑州铁路公安局警综采集APP系统(一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春天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1198号硅谷大厦11楼1109室
中标(成交)金额:132.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长春天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郑州铁路公安局警综采集APP系统(一期)项目 | 详细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细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细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细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君、孙敏婕、潘振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和《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8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此费用由成交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0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铁路公安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永安街52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 0371-68325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海东路1291号聚才楼1号楼4层
联系方式:陈潘 0371-55958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0371-683258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