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经济开发区印刷包装产业园二期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经济开发区印刷包装产业园二期项目已由新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2025〕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1-410721-04-01-461946 ,项目业主为新乡县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业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地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乡县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乡经济开发区印刷包装产业园二期项目
2.2 、项目编号:新交GCZB-2025-0163
2.3、 总投资额:26723.48万元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6、 建设地点:新乡县境内
2.7、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3593.24㎡(约合95.39亩),总建筑面积68300.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厂房32400.00㎡、仓库 21400.00㎡、物流中心5800.00㎡、综合配套用房8700.00㎡,建筑基底面积26716.67㎡,地块建筑密度为42.01%,容积率为1.07,绿地率为15.00%,机动车停车位107个,非动车停车位261个,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供配电、暖通、消防等配套基础设施。
2.8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包括概算编制及修正、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后续设计服务)、施工、设备采购、交(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9 、质量标准:(1)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若拟投入项目经理在前期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有关变更资料,评标结束后提供的变更材料一律不予认可,并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并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3.3、财务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仅牵头人提供):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5年成立企业提供本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信誉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并显示时间】;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6、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根据各自分工满足相应的资质即可(联合体不能超2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3.6.2、以联合体参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3、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3.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6.5、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须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资料外,其他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按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年 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凭企业CA锁或标证通扫码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的,请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重要通知 ”中《标证通和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及时办理标证通及CA数字证书,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 ”,“控制价文件 ”,“异议回复 ”)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XX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标证通或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标证通和企业CA锁(包括法人CA锁)进行签章制作。
5.6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智能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视频》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扫描二维码进行解密;使用CA证书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说明: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标证通或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 ”及“投标文件制作手册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乡版)完全卸载。
6、评标与定标
6.1、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
6.2、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6.3、定标时间:招标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
6.4、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将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6.5、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地 址:新乡县商务中心3号楼 电 话:0373-6331011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乡县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新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吴新建
联系电话:139496222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业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一街东振路交叉口新时代大厦
联系人:苏琳娜
联系电话:16627680170
河南业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4日
招标文件自审表.pdf
(最终版)新乡经济开发区印刷包装产业园二期项目招标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