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信阳市平桥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标工程 | ||
| 项目编号 | A3205820001002569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408-411503-04-01-779881 | 
| 交易分类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市辖区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市平桥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标工程已由信阳市平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8-411503-04-01-779881,招标人为信阳市平桥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标工程
2.2招标编号:信平建公开招SZ(2025)21
2.3建设地点:信阳市平桥区;
2.4项目规模:本项目包括17条背街小巷、混错接和积水点改造、新建配套外接排水管网改造及排水防涝监控监测设备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项目总投资:39030547.29元 。
2.6招标范围:信阳市平桥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标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期内服务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9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https://***/)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
3.4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包括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企业因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3.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EF%BC%89%E2%80%9D%E7%BD%91%E7%AB%99%E8%BF%9B%E8%A1%8C%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8%87%AA%E4%B8%BB%E6%B3%A8%E5%86%8C%EF%BC%8C%E6%8C%89%E7%BD%91%E7%AB%99%E5%85%AC%E5%91%8A%E9%80%9A%E7%9F%A5%E6%9C%89%E5%85%B3%E8%A6%81%E6%B1%82%E5%A1%AB%E6%8A%A5%E4%BC%81%E4%B8%9A%E4%BF%A1%E6%81%AF%E5%B9%B6%E4%B8%8A%E4%BC%A0%E6%9C%89%E5%85%B3%E5%8E%9F%E4%BB%B6%E6%89%AB%E6%8F%8F%E4%BB%B6%EF%BC%8C%E4%B8%8D%E9%9C%80%E6%90%BA%E5%B8%A6%E5%8E%9F%E4%BB%B6%E5%88%B0%E4%BF%A1%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8%BF%9B%E8%A1%8C%E5%AE%A1%E6%A0%B8%E3%80%82
4.2办理CA数字证书
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2%80%9D%E7%BD%91%E7%AB%99%E4%B8%8B%E8%BD%BD%E4%B8%AD%E5%BF%83%E6%A0%8F%E7%9B%AE%E5%86%85%E4%B8%8B%E8%BD%BD%E6%88%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9%A2%86%E5%8F%96%E9%A1%B5%E9%9D%A2%E4%B8%8B%E8%BD%BD%EF%BC%89%E3%80%82%3C/p%3E%3Cp%3E
4.4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 2025年11月10日。
4.5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 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I机器人开标虚拟一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AI机器人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BidOpening/bidhall/xinyang/login.html%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6%97%A0%E9%9C%80%E5%AF%84%E9%80%81%E5%92%8C%E9%80%92%E4%BA%A4%E9%9D%9E%E5%8A%A0%E5%AF%86%E7%9A%8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7%8E%B0%E5%9C%BA%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4%BC%9A%E8%AE%AE%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8%BE%BE%E7%8E%B0%E5%9C%BA%E6%8F%90%E4%BA%A4%E5%8E%9F%E4%BB%B6%E8%B5%84%E6%96%99%E3%80%82%3C/p%3E%3Cp%3E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AI机器人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地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七、评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组织模式招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
八、其他注意事项
8.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 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须扫描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同时须上传至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评委评审时,必须核对投标人诚信库信息,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8.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8.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2号)规定的标准计算,代理服务费不超过203122元(最终代理费以中标金额作为计费基数)。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阳市平桥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平阳路 61 号
联系人:敖卫兵
联系方式:135697271116
2.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中策产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7号郑州大学建筑科技研究中心
联系人:石琼兰
电话:18236443870 / 0371-63886980
3.监督部门:信阳市平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永皓
联系电话:0376-371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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