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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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89号改造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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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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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7-330203-04-01-20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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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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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ff80808189bac1d70189d3e4118727c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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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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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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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大来街47,49号<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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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菖蒲路150号(2-1-07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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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汪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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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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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9****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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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3****6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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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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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89号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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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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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203023002571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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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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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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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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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89号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89号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编号:A3302030230025714001)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补充如下(以前所作的任何表述与本澄清修改公告不同的,以本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1、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二)定标办法 1.定标方法中
“中标候选人不足3家的, 定标将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规则如下: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根据定标因素,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并注明投票选择、不选择理由,每人一票(不得弃权及重复投票)。得票数最高的中标候选人直接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所有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修改为“中标候选人不足3家的, 定标将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规则如下:定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根据定标因素进行记名投票,每位定标委员会成员一票并投给1家中标候选人,每位定标委员会成员需注明投票选择、不选择的理由,且不得弃权。得票数最高的中标候选人直接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
2、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二)定标办法 3.1第一轮:票决中
“每个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所有中标候选人采用记名并注明理由方式进行投票表决(不得弃权及重复投票),投票规则为:第一名得5票、第二名得4票、第三名得3票、第四名得2票,第五名得1票,其余得0票。各中标候选人的得票总数为所有定标委员会成员给出的票数合计,按得票总数从高到低确定5家中标候选人进入第二轮定标,若得票总数相同导致进入第二轮定标的中标候选人超过5家的,则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若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抽签决定(以不见面开标系统解密成功的序号确定其签号:例:序号1的投标人其签号为1,以此类推),先抽中者在先,直至确定进入第二轮的中标候选人为5家。(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投标人3名≤合格投标单位数量≤5名,则直接进入第二轮。)定标委员会成员在选择时不得放弃或不得少选或不得多选”。
修改为“每位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中标候选人采用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每位定标委员会成员共有五次投票权,此五次投票权分别为5票、4票、3票、2票和1票,每位定标委员会成员一次性将5票、4票、3票、2票和1票分别投给5家不同中标候选人,不得弃票。每位定标委员会成员须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注明投票或不投票的理由。按此方法投票后,再对票数进行汇总,按得票总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序前5家中标候选人进入第二轮定标,若得票总数相同导致进入第二轮定标的中标候选人超过5家的,则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若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抽签决定(以不见面开标系统解密成功的序号确定其签号:例:序号1的投标人其签号为1,以此类推),先抽中者在先,直至确定进入第二轮的中标候选人为5家。(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投标人3名≤合格投标单位数量≤5名,则直接进入第二轮。)。
3、原电子招标文件作废,最新电子招标文件已上传至澄清修改公告,请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下载。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公共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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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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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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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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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8708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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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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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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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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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4: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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