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九三四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九三四处某工程项目拟邀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征集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九三四处某工程项目拟邀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征集
项目编号:A2024-10-187-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13132276371、131160925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九三四处
采购单位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工0335-70785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13132276371、王工13116092567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 19 号梅江中心大厦 26 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九三四处某工程项目拟邀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 制、水土保持监测投标单位征集。(注:项目水土保持报告审批机关为水利部)
二、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6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参与征集人资格要求
(001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九三四处某工程项目拟邀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 制、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征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次征集要求参与征集人须具 备以下条件:
-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 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025 年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
- 财务要求:提供近 3 年或成立至今(公司成立不足 3 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 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 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要求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 在征集、邀标与合同签订前,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 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存在 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参与征集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 业绩条件 近 3 年(指参与征集人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承接 过 1 个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承接过扰动面积 5 公顷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及水土保 持监测业绩至少各一项。 注:①参与征集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满足本项目类似 业绩要求; ②参与征集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若有)、官方网站的中标公示截图 (若不能提供中标公示截图,则需提供发票复印件)并提供相应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 稿)盖章复印件及监测总结报告盖章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 或需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业 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须含业主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人电话)。
-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人,为参与征集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 取得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水土保持专业)。 (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近 3 年(指参与征集人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的 1 个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承接过扰动面积 5 公顷及以上工程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或水土保持监测业绩。 注:①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满足本项目类似业绩 要求;②参与征集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若有)、官方网站的中标公示截图 (若不能提供中标公示截图,则需提供发票复印件)并提供相应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盖章复印件或监测总结报告盖章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或需 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 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须含业主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人电话)。 ③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养老保险证 明期限须包含 2024 年 10 月至 2025 年 3 月证明材料。
1.7 参与征集人还应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征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5 月 0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5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 19 号梅江中心大厦 26 层)
- 征集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5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 19 号梅江中心大厦 26 层)纸质文件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5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 19 号梅江中心大厦 26 层)
- 其他
1.请有意参加本次公开征集的供应商,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至 2025 年 5 月 10 日,每天上 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00,将营业证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书、扫 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lixiaoning@sribs.com)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文件。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
2.2 征集范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九三四处某工程项目拟邀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书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投标单位征集。(注:项目水土保持报告审批机关为水利部)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并提供齐所需编制资料后 10 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报告书的编制,服 务期至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通过水利部审批;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期为按相关规范、制度要求 完成全部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时间节点编制并上报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表、年度报告、监测总结报告及三色评价指标及赋分表等。
3.征集人主管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 163 号
联系人:韩工
电话:0311-85369086
4.本公告同步发布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5.项目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