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5SC1004692 |
|---|---|
| 项目名称 | 雅安经开区电力迁改工作涉及的废旧物资处置项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雅安经开区国开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1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2025-12-04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关于挂牌价格的具体说明 (1)标的物挂牌单价为: 1.架空绝缘导线价格为6767元/吨,2.横担及铁塔价格均为1717元/吨 (2)竞价起始参数设定为挂牌单价的100%,按照上述100%为竞拍底价上浮2%及2%的整数倍进行正向竞价。例:成交价格为102%,则某一标的物最终成交单价为该类标的物单价*102%。 (3)因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前无法计算出实际总重量,标的最终的重量依据现场实际过磅重量为准,最终成交总额等于双方现场确定的各项废旧物资重量乘以成交单价之和。以成交价格102%为例,即Σ成交总额=架空绝缘导线重量*(架空绝缘导线单价*102%)+横担重量*(横担单价*102%)+铁塔重量*(铁塔单价*102%)。 二、本次转让为整体转让,转让资产不存在担保、租赁、抵押。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现场按资产现状进行转让,以《资产明细表》进行交付参考,质量及数量等不影响本次成交及成交价格。意向受让方在报名之前须前往标的现场查看标的。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看标的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由转让方于现场提供),对标的现状等进行确认。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标的质量、数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功能及性能等,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未进行现场查勘或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标的移交。 三、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标的的拆除、装卸、搬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包含但不限于安全及环保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清运、倒场费用、环境保护费、清场费用、运输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在此过程中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承担;且需满足政府对消防、环境、安全、卫生等相关要求,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四、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由受让方自行拆除,并承担在拆除、运输及清场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一切责任及费用,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五、本次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六、其他相关事项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七、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或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交接手续及合同签订,受让方应于资产交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资产的搬迁、运输、清场等工作,若违反此规定,则不退还交易保证金。 八、本次交易转让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本项目采取“网络集中竞价”交易模式,为保护交易各方利益,避免各方遭受损失,本公告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报名人自愿在交易系统提交报名并被确认为意向投资方即视为同意并作出如下承诺:若本项目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在网络竞价环节各意向投资方均未报价的,挂牌申请人及产权交易机构有权扣除该项目意向投资方保证金,作为对本交易守约方的补偿。本所可按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应收取的受让方服务费为计算标准,在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后,挂牌申请人同意将保证金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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