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北川羌族自治县情指行一体化指挥平台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情指行一体化指挥平台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北川羌族自治县情指行一体化指挥平台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北川羌族自治县情指行一体化指挥平台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投资〔2025〕98号)、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北川羌族自治县情指行一体化指挥平台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的批复(北发改投资〔2025〕1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北发改投资〔2025〕98号、北发改投资〔2025〕15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汇信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情指行一体化指挥平台提升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
2.3 建设规模:提升改造情指行一体化指挥平台约525平方米,接入50套专用通信网络设备,搭建指挥调度和视频会议系统,更新观摩设备20个、指挥调度设备30个、会商研判设备15个,配备UPS电源4组、警用无人机4套、消防设施30余套,配套替换单北斗导航系统1套,建设视觉信息智能化运用500路,以保障视频侦查、指挥调度等实战应用,提升整体智能化监测及安防水平。
2.4计划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5设备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安装并交付使用。
2.6招标范围:施工范围:施工阶段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配合工作等内容。
设备采购范围:采购本项目视觉计算、办公家具、机房改造、配套通信网络设施升级(无人机)、49席位、配套设备等设备(含安装调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供货要求“设备需求一览表”。(项目根据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以甲方实际出具的任务单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施工和设备采购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施工单位: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备采购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供货)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施工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备采购单位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须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3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1月07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链接])-“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2月0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发改局大数据中心
联系电话:13890179343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龙藏街1号
邮 编:622750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1736123200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汇信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9楼10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28-8754914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6年11月0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25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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