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FJLXZB[GK]2025006-1
二、项目名称:福建警察学院安消一体化智慧综合管理平台(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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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桔园一路120号龙苑A组团(原建新镇金山桔园一期)17号楼101单元 | 470,000.00元 | 98.4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建警察学院安消一体化智慧综合管理平台):
货物类(福州一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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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消防设备 | 福建警察学院安消一体化智慧综合管理平台 | 福建警察学院安消一体化智慧综合管理平台 | 海康威视、西数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DS-2CD7A4XYZUV-ABCDEF、WD85HKVS -78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1 | 批 | 470,000.0000 | 47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吴凯 |
评审专家: | 李晟 、 林传光 、 郑晓英 、 徐建生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以下收费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0%。代理服务费低于2000元按2000元收取。以下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称: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账 号:651859664。中标人应自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缴交代理服务费,若未在前述期限内足额付款,代理机构有权通过诉讼程序追索款项及违约金,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警察学院安消一体化智慧综合管理平台:0.70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警察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联系方式:0591-8305272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2号楼3层
联系方式:0591-83702156/17759031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晶晶、夏丹丹、林敏
电话:0591-83702156/17759031267
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