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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长葛市机关事务中心办公区消防设施维修维保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https://***/)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注:1、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长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3.5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 4、河南省市场主体可通过“信用中国(河南)”网站、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APP等渠道免费出具专项信用报告。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 供应商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登记备案(https://***/%EF%BC%89%EF%BC%88%E6%8F%90%E4%BE%9B%E7%BD%91%E9%A1%B5%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5%B9%B6%E5%8A%A0%E7%9B%96%E4%BE%9B%E5%BA%94%E5%95%86%E5%85%AC%E7%AB%A0%EF%BC%89%E3%80%82%E6%8B%9F%E6%B4%BE%E9%A1%B9%E7%9B%AE%E6%8A%80%E6%9C%AF%E8%B4%9F%E8%B4%A3%E4%BA%BA%E9%A1%BB%E5%85%B7%E6%9C%89%E4%B8%80%E7%BA%A7%E6%B3%A8%E5%86%8C%E6%B6%88%E9%98%B2%E5%B7%A5%E7%A8%8B%E5%B8%88%E8%AF%81%E4%B9%A6%E3%80%82%3Cp%3E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评审时不再对价格进行扣除。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5年10月13日 至 2025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s://***/%EF%BC%89%3C/td%3E%3C/tr%3E%3Cp%3E |
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s://***/%EF%BC%89%E7%9A%84%E2%80%9C%E6%8A%95%E6%A0%87%E4%BA%BA%E2%80%9D%E7%99%BB%E5%BD%95%E5%85%A5%E5%8F%A3%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9C%A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6%9C%AA%E6%8C%89%E8%A7%84%E5%AE%9A%E6%97%B6%E9%97%B4%E5%9C%A8%E7%BD%91%E4%B8%8A%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F%BC%8C%E5%85%B6%E6%8A%95%E6%A0%87%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3C/td%3E%3C/tr%3E%3Cp%3E |
4.售价:0元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5年11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供应商通过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的最新版本制作并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5年11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楼5楼507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EF%BC%89%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6%97%A0%E9%9C%80%E5%88%B0%E7%8E%B0%E5%9C%BA%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4%BC%9A%E8%AE%AE%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5%BA%94%E5%BD%93%E5%9C%A8%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F%BC%8C%E7%99%BB%E5%BD%95%E8%BF%9C%E7%A8%8B%E5%BC%80%E6%A0%87%E5%A4%A7%E5%8E%85%EF%BC%8C%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5%B9%B6%E8%BF%9B%E8%A1%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7%AD%89%EF%BC%8C%E9%80%BE%E6%9C%9F%E8%A7%A3%E5%AF%86%E6%88%96%E8%B6%85%E6%97%B6%E8%A7%A3%E5%AF%86%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F%BC%8C%E6%B5%81%E7%A8%8B%E8%AF%A6%E8%A7%81%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3C/td%3E%3C/tr%3E%3Cp%3E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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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首页“服务指南”栏目下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2.投标供应商在电子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0512-58188538、0374-2961598进行咨询。 3.本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解释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温馨提示” 7.1)。 4.质疑、投诉相关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3)受理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本公告:“八、联系方式1和2”。受理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长葛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政府采购服务股 0374-6189720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长葛市机关事务中心 |
地址:长葛市葛天大道商务区综合楼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方式:0374-618905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楼4楼 |
联系人:政府采购交易股 |
联系方式:0374-618937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政府采购交易股 |
联系方式:0374-61893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