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桂澜路北延线二期工程施工监理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3-440605-2025-0002-02-01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桂澜路北延线二期工程施工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8月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8月20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针对招标文件39页的要求,例如: 3.5.1项“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要求。” 3.5.2项“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扫描件或网页打印件的扫描件........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3.5.4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扫描件。除网页截图扫描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而电子投标软件为固定格式,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等后附资料均由系统挑选并直接生成,并提示以本表后附材料为准,请问如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后附材料?
答:投标人可由系统挑选的材料直接附在对应表格后,未能在系统挑选的材料可附在投标文件中的其他资料中。投标文件格式中部分表格是系统的固化格式,其中涉及施工的表述可忽略,对应本项目监理招标的内容填写即可。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 | 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二号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联系人:廖工 | 联系人:陈彩凤、陈冠楠 |
联系方式:0757-86334962 | 联系方式:0757-81237291 |
2025年8月4日 | 2025年8月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