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五河经济开发区产城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
转让方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头铺镇城南工业区兴潼路20号
转让方联系人:欧明伟 联系电话:18196652581
代理机构:安徽省正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头铺镇国际商贸城H栋117、217铺
联系人:陈慧 联系电话:18196608433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五河县国有资产公开拍卖
2、成交情况:
标的名称 | 买受人 | 起拍价 (万元) | 成交价 (万元) |
五河县国有资产-五河县城南工业区龙岗路东侧、兴潼路北侧工业房地产(咏琪机械地块)土地使用权、房屋及附属物 | 安徽华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496.80 | 1496.80 |
合 计 | 1496.80 | 1496.80 | |
3、项目编号:BB2026WHCQJ024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5、竞价时间:2026年10月10日上午9时
6、公示期: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
各竞买人如有质疑,可在本项目公示期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扫描件形式向转让方提出,竞买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邮箱ZK18196608433@[链接]:18196608433
若竞买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咨询服务平台中的“投诉举报”栏提交。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转让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竞买人;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竞买人的资格审核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特此公示
五河经济开发区产城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省正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10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