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南星花园小区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SX2025-SZ-GK-01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
一、招标条件
本苏州市姑苏区南星花园小区物业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苏州市姑苏区南星花园小区物业管理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苏州市站苏区南星花园小区物业管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苏州市站苏区南星花园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4.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小华人民共和表病营尊有生母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日设有被打政
敬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提供
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企业信息查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要家企
询页码截图及法定代表人身价证复印等);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书面证明或网站截图打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起草《承诺函》);
4.企业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银行资信证明);
5.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www.zxgk.court,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gsxt.gov.cn)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
上述网站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近三年没有
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
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自行起草《承诺函》);
7.投标人禁止挂靠或将本项目物业管理事项整体外包、转包给他人(自行起草《承诺函》);
8.投标人须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况: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报名投标人为同一个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自行起草《承诺函》);;
9.投标人须承诺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存在违反招标规则、串标、围标、放弃投标、中标后
拒签合同的行为的,有罚没投标保证金的风险(自行起草《承诺函》);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以基本账户向招标代理机构账户汇款缴纳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2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整):并提交公司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及银行汇款凭证
的复印件,经授权的投标人分公司可代表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账户汇款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后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如未予确认,引起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退还与罚没:
(1)投标人报名材料审核不合格的,在招标人公示“投标企业名单公告”期满5日内全额
原路退还;
(2)投标人未获得炼资海看及资格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5口内全额原路退还;
全额原路退还:
(4)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物业报务合同签订并全额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且中标人进驻
本小区实施物业服务后全额原路退还。同意招标代理机构从其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的,直接
扣除,剩余部分原路退还;
(5)投标人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在招标人“投标企业名单公告”之列,但最终放弃投标的,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投标人在获得中标候选人资格后,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资格,但在招标人召开业主大会确定中标人之前书面申明放弃
中标候选资格的或者提出不能履行投标承诺并编入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8)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资格,但未按其投标承诺全额承担解聘及其当次业主大会业主
意见征集费用(参照或依据第三方跑票费用)的,其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直
接扣除解聘及其当次业主大会业主意见征集费用(参照或依据第三方跑票费用)后,剩余部
分原路退还;
(9)中标候选人在获得中标人资格后,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法定正当理由拒签物业服务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
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
(1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放弃中标资格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2)中标人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场入驻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
(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注 出现上述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用于
弥补招标人及第三方代理机构的损失。
10.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
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管理,待合同终止时,物
业移交工作无异议且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按合同约定一次性退款(不计息):同时须承诺如
中标,对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扣除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以确保履约
保证金额维持在200元估咨询式万元整)(自行起草《承诺函》);
(参用戊依据第二力
站承担费用,则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直接从
发
投标保正金中扣除解聘及次业主大业主高见征集费用(参照或依据第二方题票费用)
后,剩余部分原路退还(自行起草《承诺函》):
12.投标人须承诺,在服务期限内,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实际履约情况,
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服务履约考核 第一年为试用期,如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后综合评价
分值低于<75分(总分100分),招标人依据《民法典》第278条,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由业
主决定物业服务合同是否终止第二年开始,物业服务履约考核每年不少于两次,如连续两
次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后综合评价分值低于<75分(总分100 分),招标人依据《民法典》第 278
条,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决定物业服务合同是否终止。如业主大会决定终止,招标人将
不构成对中标人(合同签约人)的违约条款。投标人承诺一旦中标,若在合同服务期限(5
年)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物业服务合同履行将自行终止;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自行起草《承诺函》)。
4.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并持相关的行业证书等证明资料:且无行政
拘留违法记录、无刑事犯罪记录(自行起草《承诺函》);;
2.投标人(含分公司)具有在管全委住宅项目,提供有效期内物业服务合同一份(前期物业
服务合同须提供在管证明材料)。
投标申请人须按上述4.1及4.2要求提供纸质报名材料一式二份,按上述要求的顺序装订成
册,每页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封面需有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在发
标、澄清、评标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上述报名资料在报名
时问内提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并形成全套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报名时须同时随
身携带所有原件备查。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少,招标代理机构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
标资格,一切后果由该投标申请人承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8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现场支付报名费,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 800元,领取后不予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时0:2025年07月22日09时30分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