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说明
本次答疑、澄清仅针对工程量清单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检测报告及检验报告,投标阶段可不提供,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若我公司中标,在施工期间可以按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及检验报告的承诺函”,其他内容不变。
青海科越全过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 01 月08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共和县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科越全过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共和县教育局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9 号西宁市税务局 5 楼 |
| 联系人:当老师 | 联系人:蒋先生 |
| 电 话:0974-8512206 | 电 话:0971-4122991 |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qhkyqgc@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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