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自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1日17时止。 所有投标人如对公示的成交结果有异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招标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2017年10号令)、铁物资〔2025〕108号《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办法》及沈铁物资〔2017〕414号《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异议。 异议方法:在公示期内提出,必须实名异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2.2,发至caigouhechake@vip.126.com,并电话通知工作人员。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采购供应监督科 联系人及方式:吴先生024-6280911 项目咨询问题请联系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