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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南平市延平区吉溪河道疏浚工程
南平市延平区吉溪河道疏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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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区吉溪河道疏浚工程已由
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以
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关于《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吉溪河道疏浚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延水利〔2025]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平市延平区河湖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
自筹100%,招标人为
南平市延平区河湖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新成鑫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南平市延平区吉溪河道疏浚工程
南平市延平区吉溪河道疏浚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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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吉溪;
2.2 工程规模:6851412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延平区吉溪河道疏浚工程位于延平区吉溪,吉溪河道疏浚工程整治总长度16.436km。大布林村至龙湾村段,疏浚长8.814km;店口村段,疏浚长1.052km;凤池村至吉溪村段,疏浚长1.9km;运至总堆料场。(具体内容以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6851412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326258元(含暂列金
326258元,暂估价
/元及其他项
/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无;
2.7 质量要求:本项目工程质量须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等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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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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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5月
15日
09时至
2025年
06月
06日
8: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s://ggzy.np.gov.cn:9095/y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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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6-06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s://ggzy.np.gov.cn:9095/y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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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延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yp/)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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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5-06-05 12:00。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37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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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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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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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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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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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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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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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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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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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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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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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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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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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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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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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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