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名称 | 南郑区濂水河(濂水镇段)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施工一标段 | |||||
标段编号 | E6107003541bgxmq2n4k001 | |||||
招标人名称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名称 | 姜静 | 联系电话 | 13619165555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汉中市交易中心四楼第五开标室 | |||
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定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 | |||
陕西兴亚天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333615.05 | 李惠 | 180日历天 | |||
陕西荣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234823.74 | 田雯 | 180日历天 | |||
国海建设有限公司 | 9436401.43 | 孙芳俊 | 180日历天 | |||
陕西伟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461919.55 | 李斌 | 180日历天 | |||
陕西寰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471056.19 | 吴双鹏 | 180日历天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年1月2日 |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5名定标候选人,推荐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2、以上定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3.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3.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6)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汉中市汉台区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2409室 | ||||||
标段名称 | 南郑区濂水河(濂水镇段)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施工二标段 | |||||
标段编号 | E6107003541bgxmq2n4k002 | |||||
招标人名称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名称 | 姜静 | 联系电话 | 13619165555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汉中市交易中心四楼第五开标室 | |||
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定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 | |||
陕西金铭顺工程有限公司 | 10925192.93 | 党超 | 180日历天 | |||
陕西西腾伟业建设有限公司 | 11238767.99 | 巨梅梅 | 180日历天 | |||
陕西中沐和建设有限公司 | 11186489.70 | 王龙 | 180日历天 | |||
陕西中恒信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227689.69 | 吴建建 | 180日历天 | |||
陕西欣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1210086.06 | 钱从飞 | 180日历天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年1月2日 |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5名定标候选人,推荐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2、以上定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3.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3.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6)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汉中市汉台区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2409室 | ||||||
标段名称 | 南郑区濂水河(濂水镇段)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监理标段 | |||||
标段编号 | E6107003541bgxmq2n4k003 | |||||
招标人名称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名称 | 姜静 | 联系电话 | 13619165555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汉中市交易中心四楼第五开标室 | |||
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定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总监理工程师 | 工期 | |||
陕西鹏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35000.00 | 魏永刚 | 180日历天 | |||
兰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33700.00 | 贡荣平 | 180日历天 | |||
陕西西冶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432000.00 | 耿小军 | 180日历天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年1月2日 |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3名定标候选人,推荐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2、以上定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3.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3.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6)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汉中市汉台区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2409室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