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苏省法官培训学院学员楼、专家楼集中装修改造项目 JSZC-320000-JCEC-G2025-053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1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2-0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JCEC-G2025-0530
项目名称:江苏省法官培训学院学员楼、专家楼集中装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9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50.00万元
采购需求:
江苏省法官培训学院学员楼、专家楼集中装修改造项目,该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康厚街8号。本工程涉及范围和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在2025年05月至2025年10月中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编制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需提供以上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第(一)5 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1室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2-0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2室纸质文件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行业划分:建筑业。
2.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截止时间:
(1)支付方式:凡有意参与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苏国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
参与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参与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2)支付完成后,纸质文件可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现场领取的请至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D座1001室)领取;需邮寄送达的请将公司名称、项目编号、邮寄地址发送至电子邮箱。为方便编制投标(响应),参与者可登录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与纸质招标(采购)文件不一致,以纸质文件为准。
(3)需要发票的,可在“费用管理--发票管理”模块下载发票。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参与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供应商平台咨询电话:025-83306809(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5)联合体响应(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纸质招标文件服务费500元,售后不退。
(7)获取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7:30分
4.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5.勘察现场或答疑,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康厚街8号;联系人:常老师;联系方式:13770833633。
供应商在现场勘察前一天下午15:00前将供应商全称、现场勘察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908931638@qq.com以供进校报备使用。现场勘察时间定于2025年11月18日上午09:30至16:00 ,供应商代表请持本人身份证、手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到达现场。
供应商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踏勘,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未参加本项目统一现场勘察的供应商视为已知悉现场情况,不得就本项目清单内容及其他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引起的问题提出异议。
6.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2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8.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法官培训学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康厚街8号
联系人:常燕
联系电话:025-51176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1室
联系人:古南明 唐大维
联系电话:025-83306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南明 唐大维
电话:025-83306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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