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25]38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秦淮东河一期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施工监测与动静载试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
2.2项目概况: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是《江苏省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中的重要工程,依据《长江流域防洪规划》、国家《十四五解决水利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实施方案》、《江苏省防洪规划》、《江苏省区域水利治理规划》、《南京城市防洪规划》及《全省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推进安排意见(2023~2025年)》等规划、文件,为提升流域防洪能力,扩大秦淮河流域洪水出路,减轻流域防洪压力,实施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是必要的。工程内容包括:整治河道总长15.955千米,其中整治江宁区河道14.42千米,包括新开河道(含青龙山西村隧洞)9.3千米及拓浚整治九乡河江宁段河道(含盾构隧洞)5.12千米、整治九乡河栖霞段河道0.817千米、运粮河段河道0.718千米;新建大庄节制闸;加固赔建因河道整治影响的19座公路桥梁、5处铁路桥梁以及影响配套建筑物等。
2.3招标范围: 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施工监测包含7座加固赔建公路桥梁及8座加固赔建城市桥梁施工监测,涉铁路桥仙宁铁路秦淮河特大桥、京沪高铁秦淮河特大桥、沪宁城际九乡河特大桥U型槽及围护桩施工监测、涉铁路桥九乡河与京沪普速节点涉1座现状公路桥梁监测、涉铁盾构隧洞下穿1座现状公路桥梁监测、涉铁盾构基坑施工监测,新开河道及河道拓浚整治影响范围内监测包含但不限于7座现状城市桥梁、2处现状道路及2座现状电力塔监测;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动静载试验包含15座桥梁动静载试验,其中包括7座加固赔建公路桥梁及8座加固赔建城市桥梁。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收到委托人资料后2190日内完成施工监测与动静载试验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2)资质要求: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同时具有省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CMA)。(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具有桥梁施工监测或动静载试验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及能够证明项目已完工的材料(如交工/竣工证明或经业主盖章的业绩证明或经业主盖章的履约证明。(资审业绩与评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均不可兼得)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
(5)信用等级要求:/
(6)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桥梁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桥梁隧道工程专业)(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一个月(2025年9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本人退休证和劳务关系证明(合同或返聘协议)。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应超过60周岁。(年龄以身份证出生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计算为准。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7)其他人员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日9时30分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招标公告中没有任何要求的评审因素在下表的评审标准中可以直接打“/”便于评委直接跳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
6.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7.其他人员 | / |
8.其他要求 | |
9.联合体投标人 | |
10.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1.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式
最高投标限价为:1619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基准价为C=0.6×A+0.4×B
其中:C—评标基准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A—最高投标限价;B—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数≤5时,取其算术平均值;②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数>5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
7.4分值构成: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内容: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水务局025-52367897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秦淮东河一期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6号
联系人:童晨
电话:68687510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
联系人:周芸
电话:6868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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