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经四会市土地资源审批委员会同意,受四会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本中心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交易 编号 | 地块位置 | 宗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起始价
| 保证金 | 增价 幅度 | 网上拍卖时间 |
SJ-2025 -013 | 四会市贞山街道姚沙村委会广强大道南侧地段 | 4320.66平方米(折合6.48亩) | 商业用地 | 商业用地从交付土地之日起算40年 | ≤3.2 | ≤40% | ≥20% | 50米 | 1350万元(折合208.33万元/亩,楼面地价976元/平方米) | 405万元 |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2025年9月2日9时30分 |
(一)成交价款不包括受让土地的出让契税、印花税、不动产登记费等。
(二)成交出让价款分期支付,第一期出让价款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成交出让价款的50%,第二期出让价款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按365日计算)全部付清;竞得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由四会市自然资源局通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转为第一期出让价款,成交出让价款的20%作为本次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金额。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第一期支付出让价款付款期限届满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方支付利息。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税务部门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并支付。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三)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竞买只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竞买须知
项目建设方案须经四会市自然资源局审核。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该宗地块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17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网上拍卖时间
交易编号SJ-2025-013网上拍卖时间2025年9月2日9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有意参与竞买者应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进行,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并支付。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托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浏览、下载。
(六)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四会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八、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九、联系方式
(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
联系地址:四会市广场南路建设大楼
联系人:申小姐
联系电话:0758-3260032
四会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四会市行政中心侧
联系电话:0758-3266368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
2025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