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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至枞阳高速公路宁国至泾县段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宣城市 其他 2026年11月04日
招标编号
XCS-GC-GK-2026074

公告要点

特别提示:为进一步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一流市场环境,今年我市将持续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载体、关键主体监管,强化行纪刑联动,严惩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公正评标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公共利益的问题,请各市场主体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共同维护好我市健康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1.招标条件1.1 项目名称:宁国至枞阳高速公路宁国至泾县段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国至枞阳高速公路宁国至泾县段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6〕565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国至枞阳高速公路宁国至泾县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的审核意见》(皖发改基础〔2026〕329号)1.4 招标人:宣城市交通运输局1.5 项目业主:安徽建工集团宁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6 资金来源:项目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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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为进一步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一流市场环境,今年我市将持续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载体、关键主体监管,强化行纪刑联动,严惩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公正评标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公共利益的问题,请各市场主体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共同维护好我市健康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宁国至枞阳高速公路宁国至泾县段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国至枞阳高速公路宁国至泾县段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6〕565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国至枞阳高速公路宁国至泾县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的审核意见》(皖发改基础〔2026〕329号)

1.4 招标人: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1.5 项目业主:安徽建工集团宁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项目业主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宁国至枞阳高速公路宁国至泾县段施工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XCS-GC-GK-2026074

2.3 标段划分:3个标段,即NJ-ZJB、NJ-ZDB-01、NJ-ZDB-02。

2.4 建设地点:宣城市宣州区、宁国市、泾县

2.5 建设规模:宁国至枞阳高速公路宁国至泾县段起自宁国市汪溪街道联合村东北侧,设汪溪枢纽接S05宣城至桐庐高速公路,向西布线,下穿宣绩高铁,上跨水阳江、皖赣铁路,后经宁国市港口镇北,宣州区黄渡乡南、新田镇南、周王镇南,泾县蔡村镇北、泾县开发区南,止于泾县琴溪镇潘家店附近,设琴溪枢纽接已建S36宣城至东至高速公路宣城至泾县段,路线全长约43.15公里。全线设特大桥1座、大桥15座,中隧道1座(李家湾隧道),设汪溪(枢纽)港口、周王、蔡村、琴溪(枢纽)5处互通立交,新田开放式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4处(含新田开放式服务区收费站),同步建设养护工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等沿线必要交通工程设施。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7米,下穿宣绩高铁处、上跨皖赣铁路处分离式路基单幅宽度13.2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一I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一2014)等有关规定。项目估算总投资64.24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1.58亿元。

2.6 监理服务期限:66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6个月,施工期36个月,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以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2.7 招标范围:宁国至枞阳高速公路宁国至泾县段施工监理实行二级监理机构设置,划分为3个标段,即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即总监办NJ-ZJB)和2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即驻地办,第一驻地办NJ-ZDB-01、第二驻地办NJ-ZDB-02),具体如下:

监理标段名称及标段编号

里程(Km)

施工标段/起讫桩号

工作内容

总监办NJ-ZJB

43.094

附属(房建、机电、交安、绿化及环保等)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

K0+000-K43+094

全线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房建、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保、机电、水保、防洪等工程的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

第一驻地办NJ-ZDB-01

10.700

一标段

路基、路面水稳:K0+000-K10+700;

路面沥青:K0+000-K23+186

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环保等工程的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并设立工地试验室。

12.486

二标段

路基:K10+700-K23+186;

路面水稳:K10+700-K27+100

第二驻地办NJ-ZDB-02

12.434

三标段

路基:K23+186-K35+620;

路面水稳:K27+100-K35+620

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环保等工程的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并设立工地试验室。

7.474

四标段

路基、路面水稳:K35+620-K43+094;

路面沥青:K23+186-K43+094

注:具体桩号和里程信息以最终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2.8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9 最高投标限价:NJ-ZJB:1570万元(含暂列金额30万元)、NJ-ZDB-01:1570万元(含暂列金额30万元)、NJ-ZDB-02:1600万元(含暂列金额30万元)

2.10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 总监办(NJ-ZJB)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1)、(2)项资质:

(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3.1.2 驻地办(NJ-ZDB-01、NJ-ZDB-02)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1)、(2)项资质:

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全资子公司持有的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资质不能视为母公司自身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2.1 总监办(NJ-ZJB)业绩要求: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1)至少完成过1个里程长度不少于22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和1个里程长度不少于22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总监办监理业绩;

(2)至少完成过1个里程长度不少于22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须同时含路基工程和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总监办监理业绩。

备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资格审查投标人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

3.2.2 驻地办(NJ-ZDB-01、NJ-ZDB-02)业绩要求: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1)至少完成过1个里程长度不少于10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和1个里程长度不少于10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总监办或驻地办监理业绩;

(2)至少完成过1个里程长度不少于10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须同时含路基工程和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总监办或驻地办监理业绩。

备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资格审查投标人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

3.3 总监理工程师(NJ-ZJB)/驻地监理工程师(NJ-ZDB-01、NJ-ZDB-02)资格要求(同时满足):

(1)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类别)注册证书。

3.4 总监理工程师(NJ-ZJB)/驻地监理工程师(NJ-ZDB-01、NJ-ZDB-02)业绩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至少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或路面工程或路基路面工程施工监理负责人(施工监理负责人指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3.5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三“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相关规定。

3.6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6.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6.3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具体要求如下:(1)总监办(NJ-ZJB)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总监理工程师须是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驻地办(NJ-ZDB-01、NJ-ZDB-02)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驻地监理工程师须是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2)总监办(NJ-ZJB)/驻地办(NJ-ZDB-01、NJ-ZDB-02)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中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的投标;(7)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由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8)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须及时办理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入库手续。

3.8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如下:

(1)本项目3个标段按总监办NJ-ZJB标段→第一驻地办NJ-ZDB-01标段→第二驻地办NJ-ZDB-02标段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在某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在后续标段也参与了投标,可作为后续标段的有效投标人但不再推荐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2)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如其中某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排序。

(3)如其中某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发生变化导致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该投标人按照标段开标的顺序确定为中标人,后续标段不再确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递补。

3.9 其他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6日09时00分。

4.2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链接],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1月26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日期):2026年11月26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宣城市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四楼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NJ-ZJB

账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开发区支行

账  号:6232811760000043233

账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账  号:2610101021000203588075727

NJ-ZDB-01

账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开发区支行

账  号:6232811760000044256

账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账  号:2610101021000203588075728

NJ-ZDB-02

账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开发区支行

账  号:6232811760000041914

账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账  号:2610101021000203588075729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招标 人: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宣城市鳌峰中路66号

联系 人:袁工

电    话:0563-2020025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B座

项目负责人:张家利

电    话:0551-63459269 18654138850

9.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宣城市金色阳光大厦8楼

电    话:0563-3033820

10.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0.1 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链接])

10.2 异议联系方式

10.2.1 招标人信息

名  称: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袁工

电  话:0563-2020025

10.2.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家利

电   话:0551-63459269 18654138850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 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新系统工程操作手册》;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宣城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1.2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400-998-0000或0563-2616639。

11.3 如本项目采用“实名制”投标。

11.3.1 投标人需通过“标证通”APP申领移动CA证书,相关操作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实名制投标操作手册》。服务热线:400-998-0000

11.3.2 未申领移动CA证书且已办理介质CA(安徽CA、南京翔晟)的投标人,可凭介质CA主锁在有效期内免费新增一个移动CA证书(有效期和介质CA主锁一致),免费办理服务热线: 0551-6349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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