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华南工程有限公司
宁夏中卫联通DC7和DC8土建新建项目
防静电不发火金属骨料询价函
询价编号:CR12HNWZ-ZWLTDC78XJ-202507
尊敬的 :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诚挚的欢迎贵公司参与我项目防静电不发火金属骨料的询比价采购报价工作。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88914.35平米,含DC7、DC8、两栋柴发平台及室外工程等。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建筑面积43057.46平米,下地建筑面积1469.7平米,地上4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31.1米。合同开工时间2025年7月7日,合同竣工时间2026年8月25日。
二、询价内容
本次询价计划对防静电不发火金属骨料进行询价,询价内容如下:
FJD01包件询价物资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FJD-01 | 防静电不防火金属骨料 | 金属骨料≥60%;表面电阻5.0*104Ω-1.0*1010Ω | 吨 | 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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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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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结算按照实际采购数量结算,结算数量以现场实际验收为准。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技术质量要求
1.所供材料必须满足现场要求。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乙方运至甲方施工现场的材料,经有资质的检测部门鉴定合格后,根据供货数量,开具发票进行结算,乙方须出具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发票部分供料款不能给予结算付款。如因乙方提供假发票或不合规发票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同时不免除乙方继续向甲方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义务。
2.付款比例: 甲方对乙方单证审核确认完毕后, 每月15日为对账结算日,乙方凭有效签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有关资料进行结算,次月付上月已结算金额的70%,待供货完成办理结算后6个月内付款至100%
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指定的任一付款方式(包括不限于银行转账、民信、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E信通、铁建银信、云信、国内信用证、保理或类似供应链等),任何情况(包括不限于项目在建、停(缓)建、总承包合同或本合同解除或者中止、终止等,本合同发生诉讼或发生纠纷等情况)下,乙方都承诺自愿接受甲方指定的上述任一付款方式,且不提出任何异议及附加条件。如付票据(六个月内),票据贴息费 乙方 承担。为协助甲方按时付款,乙方需开通相关票据接收业务,因乙方未及时开通相关业务导致未能按时收到甲方支付款项的,甲方不构成违约,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报价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报价人需提供报价表,加盖公司鲜章。
六、询价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报价人,请于2025年11月5日上午9时00分前提交报价。
供应商报价必须严格按照《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
七、询价单位信息
询价采购单位: 中铁十二局集团宁夏中卫联通DC7和DC8土建新建项目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范大宁 17799660857
日期: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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