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441302-2026-002 |
|---|---|
| 项目名称 | 惠州市惠城区嘉合粮食有限公司位于马岭村古村路口仓库等13宗物业出租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惠州市惠城区嘉合粮食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0.16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4 |
| 挂牌日期 | 2026-01-06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惠州市惠城区嘉合粮食有限公司物业(住宅、商铺类等)招租条件说明 本次招租物业按当前实际状况开展竞价租赁,参与竞标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具备合规经营资质的企业、事业单位;且需具备完整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此次公开招租,起标价格以评估报告所出具参考价为准,竞标价格不设上限,价高者得。一、交易标的内容标的一:位于马岭村古村路口仓库,出租面积为530平方米(以实际为准),每月租金按评估底价人民币贰仟肆佰柒拾元整(?2470元/月)。租期4年,租金每3年递增10%,押金为2个月租金。标的二:位于大岚惠岚路大岚营业大楼首层4间商铺,出租面积为148平方米(以实际为准),每月租金按评估底价人民币壹仟伍佰壹拾元整(?1251元/月)。租期4年,租金每3年递增10%,押金为2个月租金。标的三:位于大岚惠岚路大岚营业大楼三层2间住宅,出租面积为90平方米(以实际为准),每月租金按评估底价人民币叁佰陆拾元整(?360元/月)。租期4年,租金每3年递增10%,押金为2个月租金。标的四:位于芦洲粮所院内03号铁皮门面,出租面积为41.25平方米(以实际为准)及04号办公楼首层商铺,出租面积为151平方米(以实际为准),每月租金按评估底价人民币贰仟壹佰贰拾壹元整(?2121元/月)。租期4年,租金每3年递增10%,押金为2个月租金。标的五:位于芦洲粮所院内04号办公楼二层住宅,出租面积为103平方米(以实际为准),每月租金按评估底价人民币陆佰壹拾元整(?610元/月)。租期4年,租金每3年递增10%,押金为2个月租金。标的六:位于水口镇龙和西路41号门市,出租面积为110平方米(以实际为准),每月租金按评估底价人民币贰仟柒佰叁拾元整(?2731元/月)。租期4年,租金每3年递增10%,押金为2个月租金。标的七:位于马安镇新安街76号101职工宿舍,出租面积为520平方米(以实际为准),每月租金按评估底价人民币肆仟陆佰捌拾元整(?4680元/月)。租期4年,租金每3年递增10%,押金为2个月租金。标的八:位于下角埔前路31号第十粮店首层门市,出租面积为23平方米(以实际为准),每月租金按评估底价人民币壹仟伍佰捌拾壹元整(?1581元/月)。租期4年,租金每3年递增10%,押金为2个月租金。标的九:位于下角埔前路31号第十粮店二层204房,出租面积为50平方米(以实际为准),每月租金按评估底价人民币叁佰贰拾元整(?320元/月)。租期4年,租金每3年递增10%,押金为2个月租金。标的十:位于惠城区河南岸银岭路三横街29号首层商铺,出租面积为240平方米(以实际为准),每月租金按评估底价人民币玖仟玖佰捌拾元整(?9980元/月)。租期4年,租金每3年递增10%,押金为2个月租金。标的十一:位于桥东学背街108号铁皮房,出租面积为200平方米(以实际为准),每月租金按评估底价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1800元/月)。租期4年,租金每3年递增10%,押金为2个月租金。标的十二:位于后所街18号首层第七粮店首层及二层202房,出租面积为152.15平方米(以实际为准),每月租金按评估底价人民币肆仟壹佰肆拾壹元整(?4141元/月)。租期4年,租金每3年递增10%,押金为2个月租金。标的十三:位于龙丰科肚13号首层1间商铺,出租面积为13平方米(以实际为准),每月租金按评估底价人民币壹仟伍佰贰拾元整(?1520元/月)。租期4年,租金每3年递增10%,押金为2个月租金。1、其他事项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2、竞拍标的一需缴纳竞价保证金0.75万元,标的二需缴纳竞价保证金0.35万元,标的三需缴纳竞价保证金0.1万元、标的四需缴纳竞价保证金0.6万元,标的五需缴纳竞价保证金0.18万元,标的六需缴纳竞价保证金0.8万元,标的七需缴纳竞价保证金1.4万元,标的八需缴纳竞价保证金0.45万元,标的九需缴纳竞价保证金0.1万元,标的十需缴纳竞价保证金3万元,标的十一需缴纳竞价保证金0.55万元,标的十二需缴纳竞价保证金1.2万元,标的十三需缴纳竞价保证金0.45万元。二、中标后相关要求的说明1、中标方经营所需的一切证照由中标方自行办理。2、中标方应依法经营,经营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债权债务、劳资纠纷等由中标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3、中标方必须根据经营需要安装内部消防设施,并承担其费用。消防工程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经有关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营业。4、中标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应遵守物业有关规定并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及通道作任何用途。5、中标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如因中标方不能按租约规定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后果,及发生一切违法行为与出租方无关,产生的违法责任由中标方承担并赔偿出租方。6、中标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从事有关污染空气、污染环境、噪音扰民等行业。7、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中标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能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否则,终止合同并没收押金。8、中标方有义务接受出租方或其他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并对出租方或其他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限期做出相应整改。9、租赁期间,由中标方担任租赁房屋安全责任人。中标方应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依法采取安全生产工作等各项措施,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因此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中标方应予赔偿。10、学校附近的物业不得违反学校周边经营范围设置要求。11、委托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本招标项目的附件材料,竞价方在竞标前需认真阅读并充分评估后竞标。竞价方竞得租赁标的后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版本签订并执行,如竞价方未按要求履行的,视为竞价方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三、未尽事宜,报名前竞价者须先电话咨询工作人员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闻伟权,电话18316401708(正常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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