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路面承载能力提升19.503公里(机场连接线、机场至广电桥主线段、徐地房子互通、龙凤收费站、3处沉陷),边坡处治2.048公里(10处),交通安全设施60公里(包括护栏、防撞垫、轮廓标、防眩板、隔离栅、匝道标志牌、立面标记等)。
2.2建设地点:大庆市。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成果文件;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包括设计任务书、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竣工验收阶段竣工图复核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并协助完成相关阶段的送审报批工作。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标段 | 名 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公路等级 | 里程 | 最高投标限价 |
SJ1 | 设计 | 本项目设计包括设计任务书、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竣工验收阶段竣工图复核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并协助完成相关阶段的送审报批工作。 | 高速公路 | 高速公路路基、路面16处21.551公里,交安设施60公里 | 施工图设计批复的建筑安装费的2.1% |
2.6质量要求:设计深度满足《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的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及取得批复。
2.7安全目标:设计过程中杜绝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实施安全责任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中名录范围内
的投标人,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EF%BC%89%E2%80%9D%E4%B8%AD%E7%9A%84%E5%85%AC%E8%B7%AF%E5%B7%A5%E7%A8%8B%E8%AE%BE%E8%AE%A1%E8%B5%84%E8%B4%A8%E4%BC%81%E4%B8%9A%E5%90%8D%E5%BD%95%EF%BC%8C%E4%B8%94%E6%8A%95%E6%A0%87%E4%BA%BA%E5%90%8D%E7%A7%B0%E5%92%8C%E8%B5%84%E8%B4%A8%E4%B8%8E%E5%90%8D%E5%BD%95%E4%B8%AD%E7%9A%84%E7%9B%B8%E5%BA%94%E4%BC%81%E4%B8%9A%E5%90%8D%E7%A7%B0%E5%92%8C%E8%B5%84%E8%B4%A8%E5%AE%8C%E5%85%A8%E4%B8%80%E8%87%B4%E3%80%82%3C/p%3E%3Cp%3E
3.1.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2020年12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EF%BC%89%E2%80%9D%3C/b%3E%3Cb%3E%E7%9C%81%E7%BA%A7%E2%80%9C%3C/b%3E%3Cb%3E%E5%85%AC%E8%B7%AF%E5%BB%BA%E8%AE%BE%E5%B8%82%E5%9C%BA%E7%9B%91%E7%9D%A3%E7%AE%A1%E7%90%86%E7%B3%BB%E7%BB%9F%3C/b%3E%3Cb%3E%E2%80%9D%E4%B8%AD%E8%83%BD%E5%A4%9F%E6%9F%A5%E8%AF%A2%EF%BC%8C%E5%A6%82%E6%9E%9C%E6%9F%A5%E8%AF%A2%E4%B8%8D%E5%88%B0%E8%AF%A5%E4%B8%9A%E7%BB%A9%E7%9A%84%E4%BF%A1%E6%81%AF%E6%88%96%E6%9F%A5%E8%AF%A2%E7%9A%84%E4%BF%A1%E6%81%AF%E4%B8%8E%E6%8A%95%E6%A0%87%E4%BA%BA%E6%8F%90%E4%BE%9B%E7%9A%84%E4%BF%A1%E6%81%AF%E4%B8%8D%E4%B8%80%E8%87%B4%EF%BC%8C%E4%B8%9A%E7%BB%A9%E5%AE%A1%E6%9F%A5%E6%97%B6%E5%B0%86%E4%B8%8D%E4%BA%88%E8%AE%A4%E5%AE%9A%E3%80%82%3C/b%3E
注:高速公路项目指的是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
3.1.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2025年8月-2025年10月)(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需提供证明材料)。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道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1.4信誉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注:国务院或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设计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或省级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或省级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异议均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人需招标人澄清和解答的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提出澄清申请,招标人的澄清、修改将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发出。
6.3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09时00分,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6.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4%B8%8E%E9%BB%91%E9%BE%99%E6%B1%9F%E7%9C%81%E4%BA%A4%E9%80%9A%E8%BF%90%E8%BE%93%E5%8E%85 (http://***/)%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8.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4%B8%8E%E9%BB%91%E9%BE%99%E6%B1%9F%E7%9C%81%E4%BA%A4%E9%80%9A%E8%BF%90%E8%BE%93%E5%8E%85 (http://***/)%E5%8F%91%E5%B8%83%E3%80%82%E5%B0%86%E5%85%AC%E7%A4%BA%E4%BB%A5%E4%B8%8B%E5%86%85%E5%AE%B9%EF%BC%9A%3C/p%3E%3Cp%3E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等不良行为的,招标人将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权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9.投诉事项
9.1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大庆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21号
联 系 人:于海波
电 话:0459-6550617
招 标 人:大广高速公路大庆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光明产业新城大广高速公路大庆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0459-2798788
招标代理机构: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华兴街109号
联 系 人:商必成
电 话:0451-58864827
电子邮件:cqtzc111@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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