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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虚拟电厂智慧柔性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叙州区储能产业园(中车时代)光储充一体化示范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宜宾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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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虚拟电厂智慧柔性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叙州区储能产业园(中车时代)光储充一体化示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叙州区发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11-511504-04-01-847433】FGQB-108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宜宾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总承包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叙州区发改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11-511504-04-01-847433】FGQB-108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利用叙州区储能产业园内部中车时代厂房等建筑物屋顶或地面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直流侧约1.4MWp,交流侧1.175MW;建设用户侧储能设备5MW/10.03MWh;建设2 台120KW 双枪一体式直流充电桩和14 台7KW 交流充电桩,打造“光储充”一体化场景(项目并网模式和规模由属地电网公司核定为准)。

2.2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文家湾。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EPC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项目安装工程;“四可”系统安装(可观、可测、可控、可调);项目调试、试验、并网验收、竣工验收、项目交付、人员培训、质量保证等,即交钥匙工程。

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3.1负责协调业主(不限于户主)、电网公司、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完成取得接入系统方案及批复等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并附带专家意见及各类支持性文件。

2.3.2光储充电站工程勘察(包括对企业原配电设施合规性的勘察,项目可利用屋顶、停车场区域的踏勘、复核、接入点的踏勘、规划等;屋顶载荷校验报告、电力系统的设计及接入系统设计),设计(施工图设计、“四可”系统设计、竣工图出版整理及接入系统设计),现场技术服务及管理工作;设计需得到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

2.3.3按国家或者行业相关要求应由EPC承包方完成的项目所需要的合规合法性文件或者许可的办理。项目建设、运营期间凡因上述手续不完善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进行全部赔偿。

2.3.4所有设备及材料的供货、监造、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倒运、质保、管理及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所有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需得到业主同意后实施。

2.3.5光储充电站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固定装置、储能设备、充电桩设备、钢结构、逆变器、汇流箱、线缆、配电装置、通讯系统、防水工程、除锈、防腐、组件清洗系统、检查通道及作业平台、安全围栏、“四可”系统安装建设及屋顶原设备实施的拆除和恢复);设备改造(含SVG等设备采购、安装含开关柜等设备招标、安装,当电能质量、功率因素不满足供电公司及业主考核要求时,以及在并网接入时供电公司提出业主原配电设施需要加装或改造某种设备时);接入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变压器、并网柜、通讯系统、电缆等满足电网要求的所有工作);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单体调试、整套启动、并网试验)、并网验收及配合整套启动、监控系统安装(含宽带网络的办理)、光储充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消防和防雷工程验收;电站性能试验;项目整体竣工验收、购买建设期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售后服务、项目质量保证以及施工完毕后场地清理等所有阶段的工作。

2.3.6投标人负责工程环境保护方案、安全、消防、职业健康方案等方案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安全“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环境保护与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施工备案;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过程监测。

2.3.7对承包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本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光储充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承包人提供。

2.3.8本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等均属于本次承包范围。

2.3.9完成光储充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及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完成消防、质检、并网、安全竣工验收、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性能测试、档案管理等,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主要活动、重大事件、隐蔽工程、重要成果等声影像资料管理的记录、收集,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资料;负责组织所有总承包范围内参建单位的工程档案建立、工程档案整理和移交存档。)。

2.3.10竣工验收通过后的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施工单位造成的任何缺陷。

2.3.11虚拟电厂接入、电网接入

包括编制电网接入系统方案、取得电网接入系统方案批复意见书,接入方式以电网接入系统批复为准,协助完成宜宾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虚拟电厂接入;负责完成电网并网验收;负责相关并网手续的办理,组织电网公司验收,工程质量达到电网公司验收标准,同时投标人应负责项目现场并网验收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与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负责完成电网公司并网接入。

2.3.12质保期内的服务。

项目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及质保两年内的消耗品;缺陷处理及问题设备材料更换,验收整改等其他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2.3.13 其他

配合完成合同结算、配合招标人上级单位结算审计、配合完成工程决算、完成工程总结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

2.4要求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90个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应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50796-2012)、电化学储能电站启动验收规程( GB/T 43868-2024)、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 33004-2020)、供电部门并网验收标准及其他相关的国家地方标准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单位均应提供)。

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提供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应确保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有效)。

3.施工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应确保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有效,若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投标人提供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应确保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有效)。

4.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财务状况:近两年(2022-2023年)无亏损(若为联合体,各联合体单位均不得亏损)。

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扫描件,可以不含财务情况说明书;新设立企业只提供设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破产重整企业视为新设立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6.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7.其他要求: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

拟派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是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的专职人员,且持有在投标所在单位合法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如2024年10月10日公告发布此即为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则应提供2024年3月-8月或4月-9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证明、证件材料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个单体容量1MWp及以上的光伏电站(集中式或分布式均可)项目或单体储能容量1MWh以上储能电站项目或具备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充电桩项目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须由设计单位提供)。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规模、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内容)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2.施工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个单体容量1MW及以上的光伏电站(集中式或分布式均可)项目或单体储能容量1MWh以上储能电站项目或具备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充电桩项目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须由施工单位提供)。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规模、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内容)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的业绩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单体容量1MW及以上的光伏电站(集中式或分布式均可)或单体储能容量1MWh以上储能电站)或具备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充电桩项目的施工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执业证书;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

☐无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牵头单位应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活动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权向市新能源公司纪检监察部提出质疑。质疑人为联合体单位的,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5-31 00:00 至 2025-06-11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6-20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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