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5ZJ1010501 |
|---|---|
| 项目名称 | 青田县四都港仁庄段河道清淤疏浚多余砂石料转让项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青田县砂石料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803,52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2025-12-09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方竞买砂石料报名时应交纳16.07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号:358481018105,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立约保证金,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浙交汇丽水分中心)保证金专户(不计息),并按委托方书面通知函办理。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收到委托方书面通知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3.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转让方、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4.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丽水产权通过“浙交汇”平台将全部转让价款划入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6.受让方在交割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均由受让方承担。 7.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8.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9.标的详情以拍卖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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