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4012025000022
二、项目名称: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攀枝花市渡口立则工贸有限公司 | 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156号附5-1号8楼8-1号 | 420,000.00元 | 米、面、油类(百分比):13% | 98.60 |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攀枝花市东区达汇经营部 | 攀枝花市东区温州商城净菜市场255号 | 1,170,000.00元 | 干杂、禽蛋、豆制品类(百分比):7.5% | 98.61 |
采购包3: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攀枝花市民汇食品有限公司 | 攀枝花市东区民生路25-4-157号 | 1,560,000.00元 | 肉类(百分比):12.5% | 97.69 |
采购包4: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攀枝花市鸿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攀枝花市湖滨路30号4栋1附6号 | 730,000.00元 | 水产、家禽、冷链食品类(百分比):13.5% | 97.20 |
采购包5: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攀枝花市得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正德街84号 | 1,020,000.00元 | 蔬菜、水果类(百分比):15.1% | 96.6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米、面、油类):
服务类(攀枝花市渡口立则工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22040000 | C22040000 餐饮服务 | 米、面、油类 | 以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 | 以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 | 三年,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 | 以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 |
合同包2(干杂、禽蛋、豆制品类):
服务类(攀枝花市东区达汇经营部)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22040000 | C22040000 餐饮服务 | 干杂、禽蛋、豆制品类 | 以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 | 以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 | 三年,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 | 以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 |
合同包3(肉类):
服务类(攀枝花市民汇食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22040000 | C22040000 餐饮服务 | 肉类 | 以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 | 以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 | 三年,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 | 以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 |
合同包4(水产、家禽、冷链食品类):
服务类(攀枝花市鸿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22040000 | C22040000 餐饮服务 | 水产、家禽、冷链食品类 | 以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 | 以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 | 三年,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 | 以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 |
合同包5(蔬菜、水果类):
服务类(攀枝花市得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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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2040000 | C22040000 餐饮服务 | 蔬菜、水果类 | 以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 | 以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 | 三年,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 | 以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杨(采购人代表)、尹星、江国虎、郑莉、蔺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 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代理服务费共计30000元,由5个包中标(成交)供应商以服务包预算金额比例承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571.4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7163.2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9551.0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 4469.3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5: 6244.8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攀枝花市公安局
地址:攀枝花市炳草岗新源路110号
联系方式:15680355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耀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市东区新源路63附2号
联系方式:187823198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18782319865
四川耀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5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