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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鸿蒙二期光伏项目所涉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专业技术服务项目招标

河北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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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鸿蒙二期光伏项目所涉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专业技术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北鸿蒙二期光伏项目所涉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专业技术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河北鸿蒙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北鸿蒙二期光伏项目所涉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专业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鸿蒙二期光伏项目所涉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专业技术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张家口市康保县境内。

2.3项目概况

2.3.1鸿蒙氢能1号地块光伏项目拟建于屯垦镇、闫油坊乡等,建设升压站、光伏方阵、厂区道路;

2.3.2鸿蒙氢能2号地块光伏项目拟建于闫油坊乡,建设升压站、光伏方阵、厂区道路;

2.3.3鸿蒙氢能3号地块光伏项目拟建于张纪镇、闫油坊乡,建设升压站、光伏方阵、厂区道路;

2.3.4鸿蒙氢能4号地块光伏项目拟建于张纪镇、闫油坊乡、哈咇嘎乡等,建设升压站、光伏方阵、厂区道路;

2.3.5鸿蒙氢能5号地块光伏项目拟建于丹清河乡、张纪镇等,建设升压站、光伏方阵、厂区道路;

2.3.6鸿蒙氢能6号地块光伏项目拟建于张纪镇等,建设升压站、光伏方阵、厂区道路;

2.3.7鸿蒙氢能7号地块光伏项目拟建于二号卜乡等,建设升压站、光伏方阵、场区道路;

2.3.8鸿蒙氢能8号地块光伏项目拟建于满德堂乡、康保镇等,建设升压站、光伏方阵、厂区道路。

2.4招标内容及范围

2.4.1 环境影响评价

招标内容:依据法律法规等要求,对项目涉及的环境影响包括建设方案、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评价,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结合主管部门意见进行完善,最终取得主管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文件;

招标范围:鸿蒙氢能1-8号光伏项目。

2.4.2水土保持方案专项

招标内容:依据法律法规等要求,对项目编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包括防治范围、防治目标、防治措施、投资估算、监测验收等内容,负责组织专家评审会、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并最终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

招标范围:鸿蒙氢能4-7号光伏项目。

2.4.3勘测定界报告专项

招标内容:依据法律法规等要求,对项目进行勘测定界图的绘制,并完成勘测定界报告的编制,最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专家签字意见;

招标范围:鸿蒙氢能4-7号光伏项目。

2.4.4 土地预审专项技术服务

招标内容:依据法律法规等要求,对项目进行土地预审专项技术服务,最终取得主管部门下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

招标范围:鸿蒙氢能4-7号光伏项目。

2.4.5 土地复垦专项技术服务

招标内容:依据法律法规等要求,对项目进行土地复垦报告的编制,并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批意见等;

招标范围:鸿蒙氢能1-8号光伏项目。

2.4.6 土地综合利用方案专项技术服务

招标内容:依据法律法规等要求,完成土地综合利用方案的编制,并取得相关部门认可的专家评审签字意见;

招标范围:鸿蒙氢能1-8号光伏项目。

2.4.7 压覆矿查询报告(不含重要矿)

招标内容:依据法律法规等要求,完成该项目压覆矿查询工作,查询范围应覆盖项目区外扩500m范围,并取得最终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报告;

招标范围:鸿蒙氢能4-7号光伏项目。

2.4.8 地质灾害影响评价专项技术服务

招标内容:依据法律法规等要求,有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乙级以上的单位对项目进行地质灾害评价,完成报告编制并取得相关部门认可的专家签字意见;

招标范围:鸿蒙氢能4-7号光伏项目。

2.4.9 临时占用草原审批技术服务

招标内容:依据法律法规等要求,完成项目临时用草审批,取得康保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临时用草行政许可决定书。

招标范围:鸿蒙氢能1-8号光伏项目。

2.4.10永久征占用草原审批技术服务

招标内容:依据法律法规等要求,完成项目永久征占用草原的审批,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项目使用草原的取得行政许可决定书。

招标范围:鸿蒙氢能1-8号光伏项目升压站。

2.5工期计划:服务期限自2025年6月 5 日开始至2025 年7月 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完成本技术服务所需的人员、资质、设备等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政府或行业黑名单。

3.2投标人应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经营范围有本项目要求的相关技术服务内容。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技术服务经验,近3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类似规模的技术服务项目。

3.4投标人在2022年5月以来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名称、地址、工程量、合同金额、项目实施团队核心成员基本情况等)。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5月1至2025年5月2。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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