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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泌阳县羊册镇古城村农产品综合加工厂项目合同信息

驻马店市 竞争性谈判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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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泌阳县羊册镇古城村农产品综合加工厂项目施工合同

项目名称:2026年泌阳县羊册镇古城村农产品综合加工厂项目

项目编号:泌资建〔2026〕007号

甲方(采购人):泌阳县羊册镇人民政府

乙方(施工单位):河南盛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就本项目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建设内容

1.1 施工范围:新建农产品加工3栋2层钢结构主体厂房5232.22平方米,厂房配套建设水电、消防、地面硬化等工程。

1.2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除本合同约定设计变更、甲方现场签证外,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2合同价款

2.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陆佰玖拾万零玖仟柒佰捌拾玖元捌角捌分(¥6909789.88),该价款包含人工、材料、机械、运输、安装、安全文明施工、税费、保险、检测、质保维修、协调、垃圾清运等全部费用。

2.2合同价款包含增值税,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为甲方支付工程款前置条件。

3工期、工程地点与开工管控

3.1总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6年9月21日,竣工交付日期2026年12月20日。

3.2工程地点:泌阳县羊册镇古城村。

3.3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提交开工申请、施工组织方案、人员设备清单,经甲方、监理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工;逾期未提交或拒不进场施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合同总价10%违约金。

3.4施工周边群众、各职能部门协调工作全部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协调不力、施工组织不当、人员设备不足等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工期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10%;违约金在竣工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3.5因甲方设计变更、未按时移交施工场地、逾期支付工程款或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乙方须在延误发生3日内提交书面工期顺延申请,附佐证材料,经甲方、监理共同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逾期违约金。

3.6不可抗力、政府管控停工等情形,双方另行签订工期、费用补充协议。

4履约保证金

4.1乙方以现金转账或履约保函的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2履约保证金担保范围:工期违约、质量违约、转包分包、农民工工资拖欠、安全事故、甲方损失赔偿等全部乙方合同义务。

5付款方式

5.1预付款:乙方进场施工,经甲方、监理现场核验属实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预付款。

5.2进度款: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监理提供的实际进度,可按下浮10%拨付进度款。

5.3竣工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完整竣工结算资料,经第三方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后,甲方支付至审核结算价的97%。

5.4质量保证金:审计结算价款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届满,乙方完成全部质保维修、复验合格后30日内无息一次性付清质保金。

5.5付款前置要求:乙方每次申请付款前,须向甲方提供等额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预付款除外);乙方未提供发票,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6税费承担

本合同履行产生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城建税、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等全部税费、保险费用均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税费。

7技术资料保密与知识产权

7.1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参数、预算文件等资料,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无关第三方泄露、复制、转让,合同终止后乙方须全部返还纸质及电子资料。

7.2乙方施工所用构件、设备、工艺不得侵犯第三方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如产生知识产权纠纷,全部赔偿责任、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另行赔付。

8权属无瑕疵承诺

乙方施工材料、设备、服务配套资产无抵押、查封、权属争议;若存在产权瑕疵,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9转包、分包管理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包、违法分包,甲方有权立即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5%违约金,甲方将违法线索报送泌阳县住建局、财政局纳入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名单,已完合格工程量按70%结算。

10项目管理人员管控

10.1乙方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列明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全员在岗,未经甲方、监理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10.2确因伤病、离职等客观原因更换建造师,乙方提前15日提交书面申请,替代建造师资质、业绩不低于原投标人员,经甲方审批通过后方可更换。

10.3乙方擅自更换投标建造师,每发生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0元;累计两次及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11工程质量与保修期

11.1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投标文件承诺质量标准、图纸及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1.2施工尺寸、厚度、材料规格达不到设计标准,按实际合格工程量据实核减结算价款;

11.3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保修期内出现墙体开裂、屋面漏水、钢结构锈蚀、给排水渗漏、电路故障等质量缺陷,乙方无偿维修、更换材料。

11.4质保维修流程:甲方或监理向乙方送达书面维修通知书,乙方须7日内到场完成维修并复验;乙方逾期未派人员维修,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施工,产生维修费用、人工成本全部由乙方承担。

11.5保修期内同一部位维修两次仍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永久修复,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12工程变更、签证与审计结算

12.1甲方提出设计变更、现场增删工程量,须出具书面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经甲方、监理、乙方三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无书面签证的增量工程甲方不予计价。

12.2乙方完成全部施工,自检合格后7日内向甲方提交全套竣工资料、竣工结算书;甲方收到完整资料后45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第三方公司开展结算审计,并出具审核报告,审核结论为本项目最终结算价款。

12.3因乙方提交资料缺失、资料不合格导致审核延误,工期、付款顺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3工程验收流程

13.1乙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向甲方提交书面竣工验收申请及全套竣工资料。

13.2甲方收到申请7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明;验收不合格,乙方按整改意见限期返工,返工产生一切费用、工期延误损失由乙方承担。

13.3多次整改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委托第三方施工,差额费用、工期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4甲方权利与义务

14.1有权全程监督施工质量、安全、人员、进度,定期现场检查,对违规施工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乙方须限期整改。

14.2有权对乙方履约情况开展考评,考评不达标按合同约定计取违约金。

14.3按时移交施工场地、配合乙方办理项目相关备案手续,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14.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采购人全部法定义务。

15乙方权利与义务

15.1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配齐安全防护设施,为全部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安全事故,全部赔偿、行政处罚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另行支付违约金。

15.2服从甲方、监理监督管理,收到整改通知书3日内完成整改并书面回复。

15.3承担施工全过程人员、设备、财产安全责任,妥善处理施工扰民、邻里纠纷。

15.4因乙方工作人员履职疏忽、过错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第三方索赔、行政处罚,乙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含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维权成本)。

16违约责任

16.1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任何一方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金、实际损失赔偿。

16.2乙方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质量严重不达标、逾期竣工超30日任一情形,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17不可抗力处置

17.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地震、洪水、台风、火灾、政府征收管控、政策强制停工等。

17.2遭遇不可抗力一方须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15日内提交权威机构出具证明文件;双方协商确定工期顺延、停工损失分担方案。

17.3不可抗力仅免除对应时段逾期违约责任,不免除乙方质量保修、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基础义务。

18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相关一切争议,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向工程所在地泌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合同解除程序

19.1出现本合同约定甲方可单方解除情形,甲方向乙方送达书面解除通知书,给予乙方7日整改期限;期限内未整改到位,合同自动解除。

19.2合同解除后3日内乙方完成施工现场人员、设备退场;双方对已完合格工程量按审计规则结算,乙方承担全部违约损失。

20其他约定

20.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①成交通知书;②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③乙方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④本施工合同;⑤图纸、工程量清单、变更签证;⑥补充协议,前述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文件冲突按顺序优先解释。

20.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0.3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泌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泌阳县羊册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河南盛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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