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荣自然资规告字〔2025〕8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荣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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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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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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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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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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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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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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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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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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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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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挂(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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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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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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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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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河西新区B-04a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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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61.81㎡
(合23.942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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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金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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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R≤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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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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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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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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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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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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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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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以报名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告宗地挂牌出让相关文件于2025年11月5日14时30分起至2025年12月2日16时00分止,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发售(节假日不发售),按规定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和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16时00分止(节假日不受理)。挂牌出让时间自2025年11月25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4日15时00分止;挂牌出让现场会于2025年12月4日15时00分在县建筑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五、本次公告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要求,以本次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六、挂牌宗地其他事项:
1.本宗地为带建筑物挂牌出让。土地挂牌出让价格中不含建筑物价格409.37万元。建筑价格为不可变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涉及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地块内已有建筑(建筑面积2924.04㎡,占地面积758.467㎡,具体面积以原产权证书为准)可予以保留。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地 址:荣县旭阳镇光明路156号 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兰女士 咨询电话:0813-6205768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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