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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里下河洼地治理工程泾河镇新建马庄涵站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扬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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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宝应县里下河洼地治理工程泾河镇新建马庄涵站工程 已由 宝应县里下河洼地治理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宝洼办〔2025〕2号《关于宝应县里下河洼地治理工程泾河镇新建马庄涵站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洼地征迁结余资金及镇自筹,招标人为宝应县泾河镇里下河洼地治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市宝应县。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根据国务院《淮河流域防洪规划》中重要易涝洼地治理规划、《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中防洪除涝规划和水利部《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除涝规划》,里下河排涝治理标准是“防洪按20年一遇设计,圩堤标准按防御历史最高水位设计;除涝标准腹部地区达到10年一遇,垦区达到5年一遇;城市防洪按已批复的城市防洪规划确定”。遵循“下泄、中滞、上抽”的原则,在里下河地区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完成除涝规划规定的治涝任务,为进一步实现10年一遇兴化水位2.50m控制目标创造条件:一是在除涝工程前期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整治黄沙港、射阳河上游骨干河道和穿射阳湖的主要引排河道,形成里下河腹部北部区域引排骨干河道规划规模,增强里下河外排入海困难区域的除涝能力,为全区实现10年一遇除涝水位创造条件。二是按区域外围328国道沿线防洪100年一遇,黄沙港及射阳河沿岸防洪20年一遇要求,完善提高区域主要控制线的挡洪能力。三是保持和提升四港闸下清淤能力,维护整治成果,保障入海工程除涝能力。

宝应县里下河洼地治理工程白马湖下游引河泾河镇境内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成,为充分发挥下引河治理项目的工程效益,切实改善沿线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条件,彻底解决项目相关村的农田排灌矛盾,在蔡桥村境内新建500QZ-50D型泵站一座(含渠道配套节制闸等)。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马庄灌溉涵站,站址位于白马湖下游引河蔡桥村境内。泵站设计流量0.55立方米每秒,选用500QZ-50D型潜水轴流泵,配套单机功率55kW;闸孔直径φ1.2m,采用铸铁闸门,配手、电两用螺杆启闭机,附属设施与相应水保、环保工程等。

建安投资金额:134.66万元。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卷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5章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69天。工程计划于2025年9月22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5年11月3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2.5质量目标:合格,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L/T 631.1~631.4-2025)、《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5月-7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中),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类)。

(9)主要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

①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

②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信用信息系统最新消息详见:《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未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2.2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5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施工机械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社会保险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13.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4.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70、0.75、0.8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

1、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133.17万元。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施工组织设计 23 分;项目管理机构 5 分;投标报价 70分;其他评分因素:2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一、施工组织设计

(23分)

1.1施工总体布置(4分)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2分。

2、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2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及材料组织(3分)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1分。

2、主要原材料及半成品材料的采购、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3、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详尽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需求,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3主要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3分)

1、施工降(排)水方案措施可行;施工围堰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1分。

2、季节性施工技术方案全面合理,人员、机械、设备、物资、经费、组织等保障措施可行,得1分。

3、现场矛盾协调处理方(预)案合理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4主要施工方案与质量

(5分)

1、水下土石填筑体拆除方案可行,安全措施得当,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1分。

2、建筑物基础施工方案合理,检测试验及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1分。

3、闸站建筑物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2分。

4、绿化等配套工程施工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5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电气工程采购、安装方案及质量保证

(3分)

1、水泵等机组及配套设备采购保管、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1分。

2、电气设备采购保管、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1分。

3、启闭机、拦污栅及埋件等金结设备采购、制作(防腐)、运输保管、安装等工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闸门制作运输保管、安装等工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6质量保证体系、水保、环保、安全文明、档案资料(5分)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1分。

2、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健全,施工区域(含弃土区)内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水保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1分。

3、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1分。

4、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1分。

5、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2.4(2)

二、项目管理机构

(5分)

2.1项目经理素质(2分)

1、拟任项目经理近五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过单项施工合同价6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有1项得1分,最高得1分。

注: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还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予以明确,否则该人员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2、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扫描件上传系统,否则不得分)。

2.2项目部成员(3分)

1、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

2、项目部成员中(除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外),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人得0.5分,最多得2分。

项目部成员需提供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扫描件上传系统,否则不得分)。

2.2.4(3)

三、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70分)

投标报价

(70分)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0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2.2.4(4)

四、其他评分因素(2分)

4.1企业业绩

(2分)

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施工合同价6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2、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3、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5、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算。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扬州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514-8793992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应县泾河镇里下河洼地治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宝应县泾河镇

联系人:耿先生

电话:0514-808939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1910室

联系人:陈工、魏工

电话:0514-87880356、13101952550

电子邮件:17543803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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