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43-04-01地块)开发建设住宅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M43-04-01地块)开发建设住宅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标段编号:25-GC-0345-01)于2025年06月3日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1.1 中标候选人排序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投标费率(%) | 项目经理 | 设计负责人 | 质量 | 工期 (交货期/天) |
1 | 联合体牵头单位:中电建十一局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基准方中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79579008.00 | 徐兵 | 张亮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设备采购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及发包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2 | 联合体牵头单位: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79805849.00 | 张旭峰 | 李杰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设备采购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及发包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3 | 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3158047.00 | 岳振宽 | 罗进厂 | 设计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设备采购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及发包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1.2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联合体牵头单位:中电建十一局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基准方中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徐兵 | / | 项目经理 | 622***********601X | 一级建造师 | 豫1412019202001377 |
张亮 | / | 设计负责人 | 411***********1113 | 一级注册建筑 师 | 20245103612 | ||
2 | 联合体牵头单位: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张旭峰 | / | 项目经理 | 410***********2016 | 一级建造师 | 豫1412015201519594 |
李杰 | / | 设计负责人 | 610***********0699 | 一级注册建筑 师 | 20196101119 | ||
3 | 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岳振宽 | / | 项目经理 | 410***********0555 | 一级建造师 | 豫1412016201625042 |
罗进厂 | / | 设计负责人 | 412***********5170 | 一级注册建筑 师 | 20214101316 |
1.3 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元) |
1 | 联合体牵头单位:中电建十一局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基准方中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三门峡市中医院新院区迁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二次) | 浚县厚疆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 2023.11.14 | 659954579.23 |
郑州市惠济区迎宾路项目28-019-02地块工程总承包 | 郑州惠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5.20 | 2800632.00 | ||
信阳市北湖智慧教育园区建设项目(西园区项目) EPC总承包 | 信阳信润实业有限公司 | 2024.4.26 | 约536000000.00 | ||
2 | 联合体牵头单位: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 / | / | / |
3 | 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张海书法艺术馆扩建项目EPC工程 | 河南省偃师高级中学 | 2023.1.11 | 38652800.00 |
安阳市安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配套地下停车场、附属设施项目 | 安阳县人民法院 | 2024.8.16 | 81153739.79 |
1.4 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招标文件无要求。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2.1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标段编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25-GC-0345-01 | 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非联合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1.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人员要求: 2.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为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在职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须为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在职正式员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须为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在职正式员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对应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需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出具承诺)。 4.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 5其他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出具承诺)。 6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处于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出具承诺)。 7自招标文件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 8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出具承诺)。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③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文件有要求的资料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需满足上述3.5-3.9项要求。 |
2.2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序号 | 标段编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25-GC-0345-01 | 联合体牵头单位:中电建十一局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基准方中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响应 |
2 | 25-GC-0345-01 | 联合体牵头单位: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响应 |
3 | 25-GC-0345-01 | 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响应 |
三、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废标情况。
四、报价修正情况
无此项内容。
五、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分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1 | 联合体牵头单位:中电建十一局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基准方中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8.5 | 9.0 | 9.5 | 9.0 | 8.0 |
2 | 联合体牵头单位: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6.5 | 5.0 | 6.0 | 4.0 | 4.0 |
3 | 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5 | 7.0 | 8.8 | 7.0 | 6.0 |
4 | 正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5 | 6.0 | 7.0 | 6.0 | 5.0 |
六、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1 | 联合体牵头单位:中电建十一局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基准方中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35.00 | 33.50 | 32.50 | 34.40 | 32.50 |
2 | 联合体牵头单位: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32.00 | 25.00 | 25.50 | 26.70 | 23.50 |
3 | 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1.50 | 26.00 | 26.40 | 27.60 | 25.00 |
4 | 正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1.50 | 28.50 | 27.10 | 28.60 | 26.50 |
七、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1 | 联合体牵头单位:中电建十一局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基准方中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49.97 | 92.35 |
2 | 联合体牵头单位: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49.48 | 81.12 |
3 | 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1.47 | 76.23 |
4 | 正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9.65 | 74.19 |
八、公示时间
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9日。
九、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招标文件无要求
十、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序号 | 受理部门 | 受理渠道 |
1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异议受理) | 招 标 人:河南泛高悦诚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冬青街22号梧桐办事处511房间 联系人:宫先生 电话:0371-61876096 传真:0371-61876096 电子邮件:gongyanan-re@powerchina.cn |
2 | 招标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 监督部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地址:郑州高新区智慧产业园17号楼B1209 电话:0371-61510307 传真:/ 邮箱:zzgxjsjzbb@126.com |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张玉杰
2025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