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秦海资规告字(2025)10号
经海港区人民政府批准,秦皇岛市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
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
2
)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土地单价
(
万
元/
亩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系数)
|
绿地率
| |||||||
2024-22
| 北二环以南、兴电路以西、规划路以北
| 42470.13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50
|
≥0.5
|
≥35%
|
≥20%
| 1050
| 32
|
2025-18
| 燕山大街以北、富新路以西
| 14710.52
| 工业用地
| 50
| ≥1.3
| ≥40%
| 5%-15%
| 700
| 35
|
2025-23
| 燕山大街以南、支二路以西、高压线以北
| 21115.16
| 物流仓储用地
| 50
| ≥0.5
| ≥35%
| ≥20%
| 1000
| 35
|
2025-24
| 秦皇东大街以北、支二路以西
| 21659.40
| 物流仓储用地
| 50
| ≥0.5
| ≥35%
| ≥20%
| 1000
| 35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欠缴土地出让金、严重失信的企业及法律法规或我市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底价)。
四、
2024-22号地块该宗地执行
“
标准地
+
承诺制
”
管控指标出让,根据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2024-22
号
“
标准地
+
承诺制
”
地块管控指标的相关意见》,标准地管控指标:投资强度
≥300
万元
/
亩;产出标准:项目属于
G
门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亩均税收不低于
25
万元
/
亩。
2024-22号地块绿色建筑星级、被动式超低能耗、可再生能源及装配式建筑比例等相关要求受让人在工程方案阶段征求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
2024-22号地块受让人应按照秦皇岛市海港区海绵城市办公室意见:该项目需编制《海绵城市专篇》,并按照《海绵城市八个技术导则》进行施工建设。满足《秦皇岛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秦皇岛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相关指标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
≥70%
,年径流污染削减率(
SS
)应
≥50%
。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生态停车场、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集蓄雨水设施及雨水回用设施等海绵技术手段。
2025-18
号
地块
执行“标准地
+
承诺制”管控指标出让,根据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燕山大街以北、富新路以西
“标准地
+
承诺制”地块管控指标的相关意见》,标准地管控指标:投资强度≥
300
万元
/
亩;产出标准:项目属于
C
门类制造业,要求亩均税收不低于
25
万元
/
亩。
2025-18
号
地块按照秦皇岛市海港区海绵城市办公室意见:该项目受让人需编制《海绵城市设计专篇》,并按照《海绵城市八个技术导则》进行施工建设。项目需满足《秦皇岛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秦皇岛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相关指标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新建项目
≥
70%
,
改造项目≥
65%
,年径流污染削减率(
SS
)应≥
50%
。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生态停车场、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集蓄雨水设施及雨水回用设施等海绵技术手段。
2025-18
号
地块绿色建筑星级、被动式超低能耗、可再生能源及装配式建筑比例等相关要求受让人在工程方案阶段征求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
2025-23
号地块执行“标准地
+
承诺制”管控指标出让,根据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燕山大街以南、支二路以西、高压线以北
“标准地
+
承诺制”地块管控指标的相关意见》,标准地管控指标:投资强度≥
300
万元
/
亩;产出标准:项目属于
G
门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要求亩均税收不低于
25
万元
/
亩。
2025-23
号地块按照秦皇岛市海港区海绵城市办公室意见:该项目受让人需编制《海绵城市设计专篇》,并按照《海绵城市八个技术导则》进行施工建设。项目需满足《秦皇岛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秦皇岛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相关指标要求,海绵城市建设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
70%
要求,年径流污染削减率(
SS
)应≥
50%
;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生态停车场、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集蓄雨水设施及雨水回用设施等海绵技术手段。
2025-23
号地块
绿色建筑星级、被动式超低能耗、可再生能源及装配式建筑比例等相关要求受让人在工程方案阶段征求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
2025-24
号地块执行“标准地
+
承诺制”管控指标出让,根据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秦皇东大街以北、支二路以西
“标准地
+
承诺制”地块管控指标的相关意见》,标准地管控指标:投资强度≥
300
万元
/
亩;产出标准:项目属于
G
门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要求亩均税收不低于
25
万元
/
亩。
2025-24
号地块
按照秦皇岛市海港区海绵城市办公室意见:该项目受让人需编制《海绵城市设计专篇》,并按照《海绵城市八个技术导则》进行施工建设。项目需满足《秦皇岛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秦皇岛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相关指标要求,海绵城市建设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
≥70%
要求,年径流污染削减率(
SS
)应
≥50%
;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生态停车场、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集蓄雨水设施及雨水回用设施等海绵技术手段。
2025-24
号地块
绿色建筑星级、被动式超低能耗、可再生能源及装配式建筑比例等相关要求受让人在工程方案阶段征求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
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25年
11
月
28
日至2025年
12
月
22
日到秦皇岛市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
五
、
交纳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5年
12
月
22
日下午5时
。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定于2025年
12
月
15
日上午9:
30
分至
2025年
12
月
24
日上午
10
:
00
分在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挂牌截止时间如下:
202
4-22
号地块:2025年
12
月
24
日
上午
9
:
3
0分;
2025
-18
号地块:2025年
12
月
24
日
上午
9
:
40
分;
2025
-23
号地块:2025年
12
月
24
日
上午
9
:
5
0分;
2025
-24
号地块:2025年
12
月
24
日
上午
10
:
00
分;
以现场见证人员确认的时间为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地块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统一制作的《挂牌竞买报价单》。必须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3、举报投诉电话:
秦皇岛市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纪检0335-3553360。
八、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9号。
联系电话:0335-3553318
联
系
人:闫先生 马女士 苏女士
纪女士
秦皇岛市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
11
月
25
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