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白河县“十五五”低空经济专项规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7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CG-ZX-2025-050
项目名称:《白河县“十五五”低空经济专项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白河县“十五五”低空经济专项规划》):
合同包预算金额:299,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9,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30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9,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十五五”低空经济专项规划》)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十五五”低空经济专项规划》)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自行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至
2025年11月2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4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备注联系电话及有效邮箱,并加盖原色公章)在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4室进行报名,报名完毕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59号
联系方式:13649156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4室
联系方式:15029700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5029700566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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