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古城南片区排水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陵古城南片区排水综合整治工程已由扬州市广陵区数据局以扬广数投管〔2025〕8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扬州市运和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广陵古城南片区排水综合整治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包括雨污水管网排查修复、混错接改造,积水点整治、河道水环境治理。其中改造雨水管道约18.1km,改造污水管道约21.5km;整治积水点4处。
2.1.3合同估算价:402万元
2.1.4设计周期要求:3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对区域内的市政污水管网、沿街商铺、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街巷内的污水管网进行排查、整改,对雨污混接错接点改造、增设必要的污水预处理设施)。
后续服务工作包含:施工招标配合;实施期间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工作;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其他相关事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3.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3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4.4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5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4.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 1.10.2 项的要求。
3.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①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②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运和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邮编:邮编:225000
联 系 人:联 系 人:田明姣、董琪
电话:电话:0514-80820678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957379129@qq.com
2025年4月14日
10.备注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该项目异议与投诉处理方法,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执行。异议受理联系人:董琪 联系方式:0514-80820678;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1)技术标评分标准(50分)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分) | |
技术方案 (50分) | 完成本项目的工作思路 (5分) | 1.投标人方案中项目工作思路合理、具有创新性,研究方向清晰明确,能充分满足采购人需要得4-5分。 2.投标人方案中项目工作思路基本合理、创新性一般,研究方向比较明确,基本满足采购人需要得2-3分。 3.投标人方案中项目工作思路混乱、没有创新性,研究方向模糊,不能满足业主需要得0-1分。 | 5 |
对现状管网资料的调查和存在问题的分析 (15分) | 1.对现状管网资料进行梳理及整合,对排水现状分析内容完善、认知全面准确,能够提供现状管线平面图的得11-15分。 2.对现状管网资料进行了一定的调查,对排水现状情况进行一定的梳理,能提供现状管线平面图但不完整的得6-10 分。 3.对现状管网资料了解不清晰,不能对排水现状进行梳理,不能提供现状管线平面图得1-5分。 | 15 | |
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论述 (10分) | 1.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详密、内容全面,改造方案因地制宜的得7-10分。 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一般,改造方案基本合理的得4-6分。 3.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内容欠缺,改造方案不尽合理的得1-3分。 | 10 | |
针对本项目排水及附属设施设计的方案 (15分) | 1.排水管网混接点改造、缺陷点修复等方案合理可行得11-15分。 2.排水管网混接点改造、缺陷点修复等方案较为合理,落地性一般6-10分。 3.排水管网混接点改造、缺陷点修复等方案不合理,落地性差得1-5分。 | 15 | |
组织、质量保障措施 (3分) | 1.组织机构完善,模式先进,针对本项目提出具体并有效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方案措施的得3分。 2.组织机构较完善,针对本项目提出了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方案措施,但控制方案措施一般的得1-2分。 3.组织机构不完善,模式较差,未明确具有针对性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方案措施的得0分。 | 3 | |
设计后期服务安排及承诺 (2分) | 1.设计后期服务安排的工作计划完善、合理,具有针对性的得1-2分。 2.设计后期服务安排不完备的得0分。 | 2 | |
注: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 |
(2)商务分评分标准(40分)
评分项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分) |
企业实力(19分) | 企业业绩 (9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金额在7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提质增效项目或污水达标区工程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注:提供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工程投资额以合同中体现为准。 | 9 |
企业业绩获奖表彰 (7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奖项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的类似提质增效项目或污水达标区工程或含排水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有1个得2分;获得过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7分。 注:若市政道路工程奖状不能体现含排水的,另提供有排水分项的业绩合同或者甲方业绩证明等;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 7 | |
管理体系 (3分) |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时间以证书或证明文件时间为准。 | 3 | |
注: 1、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设计合同;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所有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系统。 2、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 |||
项目管理机构 (21分) | 项目负责人(9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再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2、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金额在7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提质增效项目或污水达标区工程设计业绩的得3分,最高得6分。 注:提供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工程投资额以合同中体现为准,其中合同中必须体现出项目负责人姓名,不体现的不得分。 | 9 |
项目组成员配置 (12分) | 1、道路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职称得1分,具备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高得3分; 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职称得1分,具备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高得3分; 3、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职称得1分,具备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高得3分; 4、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可再加1分,最高得2分; 5、景观绿化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得1分。 (上述人员个人具有多个注册资格证书按1个执业资格计算,不重复计分) | 12 | |
注:以上人员要求提供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否则相关人员不予认可。(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军队或高校设计院可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材料。) |
(3)报价分(10分)
评分项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分) |
投标报价 (10分) | 价格 | (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分析,以确认投标报价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包范围。凡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报价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2)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9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出的分值保留2位小数)。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除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10 |
注: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